索 引 号 XM01104-02-00-2020-031 成文时间 2020-07-16
发布机构 思明区教育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思明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6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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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思明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

  2020年7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思明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做好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教办〔2020〕51号)要求,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推动全区教育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完善和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学校安全“三防”建设,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宣传工作重点,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管理干部和学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精心制定宣传方案,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 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学校。

  (安保科、组织人事科、各区属学校)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原则,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会商联络、排查整治、信息报告、督查督办机制,督促指导学校加强安全管理, 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监管机制,推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学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健全“明责、知责、履责、问责”的安全责任运行机制,完善定期研究解决学校安全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和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三)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安全防控体系

  指导学校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治、报告、销账闭环管理。强化系统思维,构建学校安全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协同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专业企业、师生公众等力量参与,构建科学完善的系统内外学校安全治理体系,凝聚学校安全治理合力。       (安保科、教育一科、各区属学校)

  (四)开展学校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1.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援机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学校强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针对学校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要部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食堂进货索证索票索码等管理制度,严格采购、贮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和评价考核。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

  (教育一科、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3.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建立实验室人员安全培训机制。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组织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健全风险分布档案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严格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处置等全流程全周期管理,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开设实验室安全相关专业及课程,把实验安全教育纳入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4.加强校车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督促指导学校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车通行安全。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提升行动,建立与应急管理、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住建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非法运营学生行为的整治。             (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5.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开展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重点做好学校电梯、锅炉、特种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学校及周边易致山体滑坡、山洪暴发或泥石流区域,低洼洪涝地段以及防洪堤、护坡、驳岸、挡土墙、围墙等设施安全排查,落实有效防护措施。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计财科、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6.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发挥全社会力量,加强与街社区居协调联动,全面排查校园周边危险水域,联合开展巡逻、导护、救助。科学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多发的原因, 及时发布溺水风险提示和预警。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普及防溺水安全常识,倡导掌握游泳技能,提高学生避险和自护能力。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

  (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7.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心理健康管理。建立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密切家校联系,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健全完善学生心理健康学校、家庭、社会组织多元协同机制,加强特殊群体学生帮扶关爱,形成社会、家庭、学校共同落实家庭教育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局面。全面摸排学生思想心理状况,分类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库”,对有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做到早识别、早预防、早疏导、早干预。强化部门协作,与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学生心理健康辅导,落实心理疏导和援助措施。健全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对心理疾病严重者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危险个案,及时指导家长、学生及时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并做好跟踪反馈工作。

  (教育一科、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五)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

  1.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学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和风险特点,建立健全消防、食品、校车及道路交通、建筑、实验、社会实践、学生体验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规范安全管理和监督行为,把学校安全要求贯穿学校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鼓励学校利用安全管理相关在线开放课程和虚拟仿真技术开展学校安全教育。

  (安保科、教育一科、教师进修学校、各区属学校)

  2.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切实做到学生安全教育“三进”(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和“四落实”(落实教材、师资、经费和每学年学生安全教育不少于12课时)。广泛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安全教育进校园”等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知识教育融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高中新生军训课程中,通过科普讲座、亲身体验、专题专栏、观看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加强主题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将生命教育、挫折教育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会学生珍爱生命,提升抗压、抗挫、耐“摔打”能力。加强实训实习期间和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

  (安保科、教育一科、各区属学校)

  3.提高安全管理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支持学校建设安全管理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安全管理平台,积极推广应用温度传感、烟雾报警、视频监控等技术,加强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安保科、教育一科、教师进修学校、各区属学校)

  4.增强学校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各学校适时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与学校周边重点救援力量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学校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办公室、安保科、各区属学校)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到2022年12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制订印发《思明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各校坚持边部署、边排查、边整治,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隐患整改、督导问责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要立查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治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防范措施,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分门别类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要求,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全年)。动态更新隐患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加大攻坚力度,持续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全年)。深入分析学校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制定学校安全风险辨识标准 规范、分级管控制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问责。将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学校综治安全目标管理体系,纳入“对区督导”“两项督导”重要内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要盯住不放、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对于安全管理问题突出、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及时的学校要给予严肃处理,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校要分年度总结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纸质报送区教育局安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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