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是主管思明区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政府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统筹、监督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检查、实施各类学校办学标准,指导教育改革,负责加强德育、智育、体育卫生、美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统筹规划教师和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中等、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教育行政审批,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区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包括思明区教育局本级及9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一)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为行政单位,行政编制16名,实有在编人员15名,退休人员16人。
(二)思明区社区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8名,实有在编人员26名,退休人员60名。
(三)厦门市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5名,实有在编人员43名,退休人员49名。
(四)厦门市思明区青少年宫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6名,实有在编人员26名,退休人员21名。
(五)厦门市思明区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4名,实有在编人员14名,退休人员5名。
(六)厦门市思明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实有在编人员6名,退休人员3名。
(七)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8名,退休人员25名。
(八)思明区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名,实有在编人员12名,退休人员2名。
(九)厦门市思明区教育事务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名,实有在编人员20名,退休人员28名。
(十)厦门市思明区特殊教育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2名,实有在编人员32名,退休人员36名。
(十一)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7名,实有在编人员103名,退休人员36名。
(十二)厦门第二实验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62名,实有在编人员135名,退休人员31名。
(十三)厦门市槟榔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1名,实有在编人员114名,退休人员23名。
(十四)厦门市大同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2名,实有在编人员98名,退休人员58名。
(十五)厦门市开禾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5名,实有在编人员6名,退休人员25名。
(十六)厦门市故宫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1名,实有在编人员46名,退休人员33名。
(十七)厦门市思北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6名,实有在编人员61名,退休人员87名。
(十八)厦门市园南小学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8人,实有在编人员49人,退休人员26人。
(十九)厦门市公园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3名,实有在编人员65名,退休人员40名。
(二十)厦门市湖滨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0名,实有在编人员43名,退休人员27名。
(二十一)厦门市滨东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1名,实有在编人员67名,退休人员39名。
(二十二)厦门市滨北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7名,实有在编人员139名,退休人员28名。
(二十三)厦门市定安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5名,实有在编人员30名,退休人员41名。
(二十四)福建省厦门市何厝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1名,实有在编人员47名,退休人员8名。
(二十五)厦门市湖明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9名,实有在编人员84名,退休人员7名。
(二十六)厦门市滨海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8名,实有在编人员38名,退休人员9名。
(二十七)厦门市嘉滨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4名,实有在编人员45名,退休人员12名。
(二十八)厦门市金鸡亭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7名,实有在编人员57名,退休人员6名。
(二十九)厦门市莲花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1名,实有在编人员64名,退休人员18名。
(三十)厦门莲龙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指标87名,实有在编人员74名,退休人员6名。
(三十一)厦门市鹭江新城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7名,实有在编人员57名,退休人员22名。
(三十二)厦门市民立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7名,实有在编人员65名,退休人员40名。
(三十三)厦门市前埔北区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60名,退休人员5名。
(三十四)厦门市前埔南区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2名,实有在编人员106名,退休人员15名。
(三十五)厦门市群惠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91名,实有在编人员87名,退休人员78名。
(三十六)厦门市人民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0名,实有在编人员105名,离退休人员102名。
(三十七)厦门市瑞景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5名,实有在编人员57名,退休人员10名。
(三十八)厦门市思明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0名,实有在编人员68名,退休人员94名。
(三十九)厦门市松柏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4名,实有在编人员87名,退休人员20名。
(四十)厦门市松柏第二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6名,实有在编人员102名,退休人员20名。
(四十一)厦门市梧村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3名,实有在编人员88名,退休人员53名。
(四十二)厦门市仙岳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1名,实有在编人员45名,退休人员12名。
(四十三)厦门市演武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7名,实有在编人员100名,离退休人员48名。
(四十四)厦门市演武第二小学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8名,实有在编人员61名,退休人员16名。
(四十五)厦门市前埔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4名,实有在编人员3名,退休人员1名。
(四十六)厦门市文安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5名,实有在编人员11名,退休人员39名。
(四十七)厦门市民立第二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1名,实有在编人员46名,退休人员1名。
(四十八)厦门市思明第二实验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9名,实有在编人员104名,退休人员31名。
(四十九)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小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6名,实有在编人员64名,退休人员7名。
(五十)厦门市第一幼儿园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7名,实有在编人员47名,退休人员21名。
(五十一)厦门市实验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1名,实有在编人员29名,退休人员10名。
(五十二)厦门市华侨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5名,实有在编人员41名,退休人员14名。
(五十三)厦门市第四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事业编制43名,实有在编人员26名,退休人员12名。
(五十四)厦门市第六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1名,实有在编人员32名,退休人员10名。
(五十五)厦门市第八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9名,实有在编人员24名,退休人员9名。
(五十六)厦门市第九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9名,实有在编人员39名,退休人员5名。
(五十七)厦门市第十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9名,实有在编人员24名,退休人员8名。
(五十八)厦门思明实验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7名,实有在编人员34名,退休人员22名。
(五十九)厦门市思明区艺术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名,实有在编人员19名,退休人员4名。
(六十)厦门市鼓浪屿艺术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实有在编人员18名,退休人员3名。
(六十一)厦门市东浦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3名,实有在编人员19名,退休人员3名。
(六十二)厦门市科技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事业编制38名,实有在编人员27名,退休人员3名。
(六十三)厦门市莲花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7名,实有在编人员24名,退休人员6名。
(六十四)厦门市民立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7名,实有在编人员27名,退休人员12名。
(六十五)厦门市日光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8名,实有在编人员26名,退休人员15名。
(六十六)厦门市松柏第二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实有在编人员18名,退休人员1名。
(六十七)厦门市筼筜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编人员12名,退休人员2名。
(六十八)厦门市海城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编人员12名,退休人员1名。
(六十九)厦门市金鸡亭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5名,实有在编人员12名,退休人员1名。
(七十)厦门市莲龙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1名,实有在编人员26名。
(七十一)西林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名,实有在编人员15名,退休人员1名。
(七十二)厦门仙阁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人,实有在编人员22名,退休人员2名。
(七十三)厦门市仙岳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5名,实有在编人员16名,离退休人员0名。
(七十四)厦门市湖明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1名,实有在编人员15名,离退休人员0名。
(七十五)厦门市瑞景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9名,实有在编人员16名,离退休人员0名。
(七十六)厦门市嘉华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5名,实有在编人员14名,离退休人员0名。
(七十七)厦门市松柏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名,实有在编人员11名,离退休人员0名。
(七十八)厦门市石亭幼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名,实有在编人员8名,离退休人员0名。
(七十九)厦门市滨海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编人员13名,离退休人员0名。
(八十)厦门市槟榔中学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7名,实有在编人员131名,退休人员31名。
(八十一)厦门市莲花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4名,实有在编人员126名,退休人员39名。
(八十二)厦门市金鸡亭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06名,实有在编人员104名,退休人员2名。
(八十三)逸夫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3名,实有在编人员131名,退休人员9名。
(八十四)大同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3名,实有在编人员266名,离退休人员94名。
(八十五)厦门市湖滨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8名,实有在编人员216名,退休人员99名。
(八十六)厦门市华侨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2名,实有在编人员180名,退休人员127名。
(八十七)厦门市松柏中学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24名,实有在编人员265人,离退休人员31名。
(八十八)厦门市第九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7名,实有在编人员111名,退休人员104名。
(八十九)厦门市第十一中学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35名,实有在编人员132名,离退休人员91名。
(九十)厦门市思明区观音山音乐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1名,实有在编人员178名,退休人员1名。
(九十一)厦门市云顶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58名,实有在编人员78名,离退休人员0名。
(九十二)福建省厦门双十中学思明分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9名,实有在编人员78名,离退休人员0名。
(九十三)厦门外国语学校瑞景分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3名,实有在编人员13名,离退休人员0名。
(九十四)厦门市第二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7名,实有在编人员17名,离退休人员0名。
(九十五)厦门市第三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1名,实有在编人员14名,离退休人员0名。
(九十六)厦门市观音山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9名,实有在编人员10名,离退休人员0名。
(九十七)厦门市曾厝垵幼儿园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8名,实有在编人员8名,离退休人员0名。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思明区教育局主要任务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下,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监督执行本区教育文件规定,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区教育工作和学校办学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负责教育系统(包括非公经济组织)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制定并实施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发挥学校党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研究制定有关促进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措施,研究制定本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任期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和总结。
(四)负责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规划、组织、落实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的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参与文明学校评估,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奖惩、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后备干部的推荐、考察、培养工作,协助组织部门参与区管后备干部和区拔尖人才的管理工作。
(七)综合管理本区的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终身教育、民办教育。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协调管理社区教育,依法管理和指导民办教育。
(八)负责各类学校工作的督导,开展执法情况和办学水准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工作。对区域教育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研,向区政府、上级教育部门提出建议意见,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九)根据社会发展需求,合理设置学校和办学规模。负责统筹指导招生工作、学籍管理、课程设置、教学实践、质量把关、毕业生升学等工作,规范学校管理。
(十)抓好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全力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一)指导、管理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科技教育和国防教育。综合管理少先队工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工委工作。
(十二)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完善教研制度,健全教研网络,指导教研活动,提高教研水平,发展教育科研。
(十三)管理局机关和区属学校及教育事业单位。统筹抓好各类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负责本区教育系统的人事调配,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包括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务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组织、指导师资培训进修工作。
(十四)提出区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方案的建议,积极筹措教育经费,管好用好教育经费。负责全区校园整体规划,校舍的基建、维修,教学设备的添置和管理。
(十五)负责管理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指导学校后勤财务工作,规范局、校两级的财务管理。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十六)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区范围内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检查工作。
(十七)负责本区高等教育升学考试的组织工作。
(十八)负责本区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十九)贯彻执行党的统战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负责联系本系统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指导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
(二十)领导本系统教育工会、共青团、离退休教师协会。指导制定工作计划,帮助健全工作制度,听取工作汇报,配备、任用群团组织领导干部,组织、协调、指导本系统妇女工作、计划生育、统战工作。统筹管理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二十一)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二十二)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
(二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教育质量不松懈。进一步优化小片区管理工作机制,充分利用片区内的优质教源,促进各校(园)协同发展。继续强化教学管理,加强教科研工作,完善评价机制。重点做好中考质量分析、高考质量分析、中小学部分学科教学质量检测工作,完善学业质量监测体系,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依据。全面抓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科技等工作,重点抓好“体育 、艺术2+1”项目的实施,继续推进“全国校园足球试点区”的创建工作。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抓好学校德育、体育、美育、科技和卫生工作,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基地”继续面向岛内小学开放;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科普日”和科普冬、夏令营等形式多样的课内外科学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开展“思明区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系列活动和“丹青少年•多彩思明”系列活动;强化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开展3期特长普及培训,包括书画、音乐、思维能力、语言等40多个项目;积极参与闽台艺术交流活动,组织艺术团赴台演出。通过这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为青少年儿童提供展示的舞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推进教育科研项目。继续开展新基础教育、COP项目、电子书包、小策略等项目研究。进一步规范课题管理工作流程,充实完善课题管理办法。与省教科所、省外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建立良好工作互动关系,构建专家团队,为全区教育科研发展寻求强大智力支撑。
(四)抓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工作。组织各校学习“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标准,开展自查测评工作,推进义务教育管理朝标准化、精细化发展;组成评估工作专家库,按照本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和评估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学校资格审查和实地核查工作。力争在2018年完成“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工作。
(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创新素质教育有效载体,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品质,从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方面全力营造多元化、特色化的校园文化育人环境。拟适时召开校园文化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交流做法,促使我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生动局面。
(六)建设平安和谐校园。针对不同时节和形势需要,贴近学校和学生实际,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学校“三防”管理体系,加强和规范校园警务室的建设,确保校园人防、物防、技防三者良性互动;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好学生活动的安全保障;切实做好消防、防汛工作,组织好对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及校车管理等专项督导工作,加强学生防病、防食物中毒、交通、防溺水等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七)加快推进后江小学、区青少年宫、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开工建设会展南小学、完成莲云幼儿园主体建设。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为205583.9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8821.51万元,增长10.0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422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4225.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1358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05583.9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8821.51万元,增长10.0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54416.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4126.63万元,公用支出40290.22万元;
2.项目支出51167.07万元,其中,部门专项32735.07万元,发展专项14232万元,基建专项4200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225.9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9960.57万元,增长10.83%,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教育管理事务支出-行政管理479.71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本局运行支出;
(二)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2829.89万元。主要用于少年宫、少体校、教育局事务中心、会计中心等部门支出;
(三)学前教育34171.5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幼儿园运行支出;
(四)小学教育69633.56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小学运行支出;
(五)初中教育25547.68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初级中学及九年一贯制学校运行支出;
(六)高中教育21084.59万元。主要用于辖区完全中学运行支出;
(七)其他普通教育9900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学生)医疗保险、民办中小学免费教育补助经费(含下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两免一补”财政补助经费及系统预留待定项目经费;
(八)成人中等教育750.29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社区教育中心运行支出;
(九)特殊学校教育994.59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特殊教育学校运行支出;
(十)教师进修2927.37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运行支出及思明教育城域网、系统继续教育培训等支出;
(十一)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2833.69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等支出;
(十二)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6166.31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教育教学设备购置;
(十三)事业单位离退休2245.49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离退休人员非统发部分支出,统发部分支出改由市社保基金列支;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806.03万元,主要用教育系统为在职人员缴交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十五)行政单位医疗12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公务员医疗支出;
(十六)事业单位医疗3836.2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医疗支出;
(十七)公务员医疗补助6.8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局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2016年支出预算持平。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3.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0.18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23.64万元。主要用于教师招聘及系统各中小学幼儿园专家讲座、教育教学交流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15.63%,主要原因是:各项教育教学交流活动进一步压缩以及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210.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10.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下降4.77%,主要原因是:教育局机关2017年已进行公车改革,下属事业单位报废车辆不再更新。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9.7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346.43万元,下降797.6%,主要原因为2016年思明区全教育系统工会经费由教育局机关统一安排,2017年工会经费预算由各基层单位独立编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86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958.16万元,主要为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的更新与添置;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909.91万元,主要为会展南小学、第五幼儿园、莲云幼儿园等建设项目及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零星维修改造等;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为教育局及下属各单位未单独编列服务采购预算,各单位零星服务需要一般由公用定额列支。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9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9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867.07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思明区教育局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26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