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日期:2018-11-09 10:50:00 字号: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思明区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思政办〔2018〕44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厦门市思明区教育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政务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思明区政府网”(www.siming.gov.cn)和“思明教育网”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思明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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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2018年,思明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条例》《通知》有关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运作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重要手段,取得一定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我局遵循“局长亲自抓,局办牵头抓,科室具体抓”原则,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局办公室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层层细化落实,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审查、公开等工作,齐抓共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查审核,确保公开质量。注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保证信息公开的严肃性。针对各类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进行受理、审查、处理、答复,提高办理答复质量。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确保不出现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等问题。

   (三)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凡是与公众利益相关的各类政务事项,除涉及国家机密外,我局实行全部公开。通过网上宣传、媒体报道、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方式及时发布信息,贴近实际,效果显著。截至2018年10月31日,全系统在“思明教育网”上共计发布各类信息2011,覆盖各直属部门、校园参与的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版块主动公开信息8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4条,涉及招生、学前教育等相关政策;经费下拨类信息17条;业务工作类信息61条,涵盖了师资培训、表彰决定、评选办法、德育工作、科研成果、艺术教育、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主要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政务的情况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在完善管理制度、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载体、加强基础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版块主动公开信息涵盖了师资培训、表彰决定、评选办法、德育工作、科研成果、艺术教育、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主要文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0条,按《条例》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向申请人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金额0元,历年累计金额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受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 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在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效能还需进一步提高,我局将继续梳理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系统性和准确性。

   (二) 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深化政府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层面,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进一步规范政府政务公开的内容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决策等政府信息;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服务渠道,规范公开内容和范围。

    3.进一步提高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效能。及时梳理各项工作,补充完善公开的信息,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结合实际挖掘工作新亮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提高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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