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2-00-2025-021 成文时间 2025-03-13
发布机构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福建崇佰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福建崇佰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福建崇佰建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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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崇佰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施工的思明区梧村铁路宿舍9号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存在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行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我局拟对你司以上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关于你司以上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我局已通过电话通知领取、注册地址上门送达、邮寄送达等形式送达,但均未果。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你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92-2022960、2039815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福建崇佰建设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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