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
2025年1月9日,梧村街道聘请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文屏山庄物业管理企业同佳(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核查结果显示同佳(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范程序进行报销审批”的问题。
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管理,根据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等5部门《印发关于深化推进“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住建物〔2024〕4号)有关精神,以及《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经研究,现决定对同佳(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所在小区的项目经理(见附件)给予批评,并记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记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法人 |
项目 |
项目经理 |
街道 |
处理意见 |
备注 |
1 |
同佳(厦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171号401室 |
91350212MA2XP0322Q |
艾春艳 |
文屏山庄 |
杨超 |
梧村街道 |
记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扣减相应信用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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