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2-00-2024-010 成文时间 2024-02-06
发布机构 思明区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有效性: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8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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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质安站、各参建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厦住建工〔2024〕5号)、市消防支队《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厦消安委办〔2024〕4号)、《关于印发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厦消安委办〔2024〕5号)、区消安办《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厦思消安办〔2024〕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坚决彻底整治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惠,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建筑工地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切实将压力传递到每个项目,每个一线工人,推动落实企业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前未清除周边可燃物,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新建冷库项目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

  1.工棚、活动板房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夹芯彩钢板,违规使用聚丙烯、聚乙烯、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材质的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塑料绿植,进行装饰装修。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直接穿越易燃可燃材料,开关、插座直接安装在易燃可燃材料上。

  2.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或未按要求被不燃材料完整包覆。

  3.穿越冷库保温材料的电气线路未采取穿管保护等可靠的防火措施。

  4.在建工地办公和宿舍(采用活动板房)高度超过2层(不含2层),当采用可燃夹芯彩钢板时,其芯材为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其它使用夹芯彩钢板作为防火分隔或疏散通道搭建材料的,芯材为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

  (三)焊接与切割作业

  1.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上岗人员未持证,存在伪造、涂改或者使用伪造、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未建立并落实,操作流程是否规范。

  3.作业人员作业时未穿戴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未明确并标示作业区域,设置必要的警告标志。

  三、工作措施

  区质安站要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隐患排查。要全面发动所监管的项目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检查要点参照附件2),督促项目参建单位于2月上旬前开展自查。

  (二)整治销号。要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相关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会同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号一处。

  (三)严格执法。要坚决打击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对于逾期不政或拒不整改的,要严格执法,依法依规处理。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曝光典型。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主流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要督促参建单位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

  (五)应急演练。要督促相关企业和人员,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流散逃生能方,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六)约谈督办。要认真研判建筑施工重点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事故隐患问题突出的企业,要开展约谈,发出工作警示函,情节严重的要挂牌督办,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七)督导检查。积极运用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检查APP,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检查,排查整治期间要增加APP检查打卡的频次(每人至少增加1次)。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动员部署(1月底前)、除患攻坚(3月中旬前)、验收评估(3月底前)三个步骤,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压紧压实责任,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区质安站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近期开展的安全生产治本项坚三年行动、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要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按照“七个一律”,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区安全形势平稳。

  (三)强化监督追责。区质安站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不处罚的,要约谈、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区质安站应于2月7日、2月16日、2月26日、3月6日和3月16日前分别向区建设局报送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落实情况和统计表(附件2、3),3月24日前将辖区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惠攻坚大整治行动有关情况报送区建设局。

  附件:1.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2.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

  3.聚氨酯可燃保温和夹芯材料检查情况统计表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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