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2-00-2023-011 成文时间 2023-01-28
发布机构 思明区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区域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区域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思明区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区域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0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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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消防安全⼯作的提示函》(厦思消安办〔2023〕5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区域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现有关通知如下:

  一、开展隐患排查。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责任,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四清一查活动,即住宅底部商业网点和地下车库否违规住人、住宅阳台是否堆放可燃物,住宅楼道违规停放摩托车、电动车辆和可燃、易燃杂物,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发现和消除一批身边的火灾隐患。同时,结合电器线路隐患排查工作,全面做好小区火灾隐患排查,加强消防安全提示,引导企业管理人员、一线员工树牢安全意识、严格按规程操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做好并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和街道、社区做好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楼宇电视、LED屏、宣传栏、业主群等多种方式,提示小区居民严禁在楼道内祭拜烧金,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并多留意警惕烧香点烛、烧金纸中遗留的火种,以免未熄灭的火星引发火灾。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街道要确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工作机制,组织对辖内物业服务区域开展安全自查、隐患自查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从严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发生安全底线的事故。如发现有履职不到位拒不配合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报送我局,我局将按规定予以信用惩戒。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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