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14-06-01-2025-001 成文时间 2025-01-27
发布机构 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文 号
标 题: 2025年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5年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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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27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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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思明区住建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负责本系统普法教育并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监督和管理,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负责配合区发改局按规定开展社会信用评价工作。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建设行政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三)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社会保障性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拟订全区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市级各类政策性住房的建设标准。负责区本级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障性住房首次申请的审核和社会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监管工作,受委托承担续租申请的审核工作,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租金补助的核定和发放工作。组织协调区本级安置房的建设。

  (四)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地产市场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区级房地产市场信息管理、监测分析。负责对区级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跟踪监督。

  (五)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区级权限范围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以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等。监督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以及法定程序的实施。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监理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分工范围内的建筑废土管理工作。

  (七)负责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建设项目的代建管理。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建设工作。起草城市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城市夜景照明、停车场、城乡建设档案管理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地下空间相关建设活动监管。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夜景工程的协调和监管。

  (九)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组织所辖区域房屋安全管理,编制所辖区域危房改造、房屋修缮的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设计文件的抗震设防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及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拟订相关政策并实施监督管理。参与火灾事故原因调查及事故处理。

  (十二)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建筑材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区级权限范围内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科研与推广使用。负责全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指导可再生能源研究、开发利用工作。拟订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区级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减排。指导建设科技发展工作。

  (十三)指导行业协会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思明区住建局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13

12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

21

18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

13

1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探索试验、探路先行贡献住建力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建引领,树牢真抓实干“风向标”

  一是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厦门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巩固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二是抓实抓细队伍建设。坚持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深化运用“一二三四五”工作法,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及业务工作标准化建设。紧盯“抓班子、带队伍、强规范、促落实”核心任务,全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堪当重任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三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铸坚强班子、创示范组织、带先锋队伍”为导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监管、招投标、项目审批、物业公共收益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二)坚持稳中求进,跑出建筑业发展“加速度”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托CSO服务机制、经济运行专班机制、“区住建局+属地街道”领导挂钩机制等,实施“点对点、一对一”下沉服务,全盘掌握企业发展情况,促进企业增产扩资。着力为我区建筑企业营造更加合理公平的竞争和发展环境,不断深化建筑企业的信用扶持、业绩扶持、奖项扶持等全方位政策扶持,提升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二是精准培育赋能发展。充分发挥协会桥梁服务作用,分层次、分类别引导大型总承包企业做优做强、做专做精。引导中小企业积极开拓“第二曲线”,实现从“大而全”向“小而专”的方向转型,助力建筑企业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大力推广“机器代工、系统代脑、工厂代现场”的现代化建造模式,推动项目管理、成本控制、质量控制等方面数字化,拓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装配式建筑等业务领域,开辟专业发展新赛道。三是坚持大力招优招商。通过总部驱动、龙头带动等促进优质企业注册落地,推动未纳统企业增效提速,促进已落地企业配套产业链,鼓励国(央)企资源“二次招商”。深化服务“走出去”,为涉外企业提供政策解读、项目规划咨询、专业法律援助等全方位支持,协助建筑企业解决外部市场进入障碍,降低经营风险,拓宽业务边界,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以开放姿态参与大市场竞争。

  (三)坚持为民惠民,谱写民生服务“新篇章”

  一是积极探索物管模式创新。全力贯彻落实《思明区物业管理办法》和《思明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进一步发挥物业行业功能性党组织作用,促进近邻党建与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发挥党组织连接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根植共建理念。构建物业全链条机制,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物业服务监管体系,健全物业服务常态监督检查机制,推动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公开和评价工作,强化物业考评结果差异化应用。突出智慧赋能,健全智慧小区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城市全生命周期“线上+线下”管理体系平台,助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二是扎实做好民生项目保障。牵头谋划全区品质提升项目,完善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通过挖掘边角地、整合闲置用地、改扩建地下空间等方式建设停车场;积极协调整合现有停车场资源,推动停车位错时共享。按照《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继续推动“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受理、审核、补贴发放工作。三是推进城中村现代化治理。及时传达城中村改造申报工作相关部署,加强与上级部门对接,协同区更新改造办、区财政局共同发力,推动曾厝垵片区等改造项目纳入住建部2025年城中村改造年度计划;推广黄厝社区、东山东坪山社建设成果,围绕空间资源盘活、片区功能优化、服务短板补齐、村庄特色展示、人居环境提升等建设内容,拟进一步对曾厝垵文创村开展整治提升。

  (四)坚持底线思维,织牢安全生产“防护网”

  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事事心中有数”的行动力,持续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一是强化建筑施工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四不两直”检查,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危大工程、高风险作业等检查工作,压紧压实建设(代建)单位首要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二是强化小散工程纳管。继续完善小散工程纳管考评体系,定期对街道纳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街道持续做好纳管工作。加强执法联动,凝聚街道、城管、应急等部门合力开展联合执法。三是强化房屋安全管理。推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按照房屋排查技术标准,现场对重点类型房屋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防汛度汛安全复查。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牵头指导各街道持续做好挂牌巡检工作。四是强化消防安全防线。进一步开展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本区历史建筑消防安全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指导服务工作,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力度,协同消防部门推动物业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25年收入预算为14579.365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605.3213万元,增长193.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579.3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579.3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2025年支出预算为14579.36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605.3213万元,增长193.1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04.215万元,其中,人员支1909.635出万元,公用支出594.58万元;

  2.项目支出12075.15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2025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579.36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4年预算数增加9605.3213万元,增长193.11%,主要是由于项目支出经费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98.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0.2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3.00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8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19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1.95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7.762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08.54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一般综合定额等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76.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租赁费及服务费支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贴、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补贴。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4580.6776万元。主要用于夜景管养经费、建筑业扶持奖励经费等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事务性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1441.263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质安站基本和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6000.00万元。主要用于青年群体租赁住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4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1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预算安排0.15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未变化。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办公楼物业管理及租赁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住建系统办公用房的租赁费及服务费。  

  2.立项依据

  根据思明区住建局党组会议纪要执行。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住建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合同内容实施。

  5.实施周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92.6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施工图联合审查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根据市建设局《厦门市建设局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勘设〔2018〕51号)、《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思明区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思建〔2019〕85号)文件,思明区实施政府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的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范围为2019年1月1日后经我区立项、备案或核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必须进行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装修工程,不含轨道交通工程),以及经区政府同意进行购买审查服务的建设项目。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由区建设局、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测算年度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所需资金,提出资金预算安排,列入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预算。区财政审核中心负责购买施工图审查服务项目结算审核,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按审核中心结算审核结论做好资金拨付等具体工作。

  2.立项依据

  根据市建设局《厦门市建设局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勘设〔2018〕51号)、《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思明区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思建〔2019〕85号)文件实施。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审核中心、区质安站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思明区非财政性投融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施工图联合审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厦思建〔2019〕85号)文件,项目主要实施方案为项目费用申报、财审中心审核、出具审核结论书、最后予以放款(专项经费使用)。

  5.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未1个预算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8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施工图审查专项费用项目预算为6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三)夜景管养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我区夜景照明设施代管服务、维保服务、夜景电费、公共责任险、夜景设施改造等费用支付。

  2.立项依据

  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45号和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01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分为代管服务和维保服务,均由区建设服务中心采购。

  5.实施周期

  每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57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四)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我区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费用支付。

  2.立项依据

  《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推动大学生五年五折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全力落实青年群体“五年五折”租房政策,加强政策保障,扩大我区引才留才聚才效果。

  5.实施周期

  每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5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6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08.5425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2.4375万元,下降0.4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47.6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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