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主管部门履行辖区物业服务活动日常监管、权限范围内夜景工作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
(二)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包括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 |
12 |
1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配合主管部门履行辖区物业服务活动日常监管、权限范围内夜景工作等方面技术性、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探索小区治理创新。
1.强化党建引领。发挥物业行业党委和物业协会作用,促进近邻党建与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2.落实管理机制。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办法一细则”,健全物业服务常态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物业考评结果差异化应用。3.突出智慧赋能。加快推广智慧小区管理服务平台应用,共同打造政府、业主、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互动的智慧小区共治平台。
(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增效。
1.凝聚多方共识。强化部门之间、部门与街道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衔接有序、转运高效的工作机制。2.加强统筹管理。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加快推动项目实施,打通机制落实的“最后一米”。3.强化群众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落实现场协调机制。4.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5.推动长效管理。一方面,突出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另一方面,推进分类治理。6.严格项目管理。按照“简约实用、尊重自然、雪中送炭、质价相符”原则,严格把控设计质量和工程造价,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采用“一线工作法”,做好项目“帮、促、监”。
(三)扎实做好民生项目保障。
1.城市建设品质提升。牵头谋划全区品质提升项目,根据省、市实施方案,完善我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2.停车场管理。通过挖掘边角地、整合闲置用地、改扩建地下空间等方式建设停车场,引导推广停车共享。3.夜景管理。巩固轮渡、会展片区等重点片区夜景建设成果,强化对代管、维保单位的考核管理,打造更优质的城市环境。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3,051.177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20.68万元,增长43.2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51.17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1.1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3,051.177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20.68万元,增长43.2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31.177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64.3276万元,公用支出166.85万元;
2.项目支出2,52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51.1776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920.68万元,增长43.21%。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4.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性补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7.04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3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8.21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及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453.26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目性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1,500.00万元。主要用于青年群体租赁住房补贴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是由于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暂无数据。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需要。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无此业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0%,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夜景管养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我区夜景照明设施代管服务、维保服务、夜景电费、公共责任险、夜景设施改造等费用支付。
2.立项依据
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1〕45号和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3〕101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夜景照明设施管养分为代管服务和维保服务,均由区建设服务中心采购。
5.实施周期
每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0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二)2022年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用于我区青年群体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费用支付。
2.立项依据
《厦门市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厦府办规〔2021〕7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推动大学生五年五折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全力落实青年群体“五年五折”租房政策,加强政策保障,扩大我区引才留才聚才效果。
5.实施周期
每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5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增加)0.00万元,下降(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0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0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服务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为夜景管养及青年群体租赁住房补贴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