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本系统党务工作、党组织建设和廉政、监察工作。
(三)负责权限范围内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承担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责。
(五)负责指导、协调夜景工程管养企业做好区夜景工程的日常维保工作。
(六)负责权限范围内的行政审批及批后监管工作。
(七)负责对下属事业单位的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并监督管理其资金使用情况。指导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做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督工作;指导区建设服务中心做好辖区内夜景、物业、人防等工作。
(八)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本部门工作的建议、议案和提案。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包括4个科室,人员编制15人,在职人数13人。列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
财政核拨行政单位 |
15 |
13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3年,区建设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落实部门职责,推进城市改造更新,持续优化民生服务和行业监管,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努力提振干部精气神,全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党建引领,锤炼队伍作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一个总目标、两点重要要求、三项重点任务”,勇立潮头、勇毅前行,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中做表率、当先锋。树立“以抓落实的成果成效论英雄”的鲜明导向,以推进民生补短板、小区治理、建筑业行业管理、城中村治理等核心业务工作为载体,全速推动“建设先锋”党建品牌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二)稳中求进,增强发展动力。着力发展建筑业总部经济,以全年建筑业总产值超千亿为奋斗目标,坚持主动出击,强化行业交流,继续以大型央企、民营旗舰式建筑企业为重点,促进项目落地、行业集聚;强化政策扶持,加速政策兑现质效,持续提升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和统计部门的对接沟通与统筹,全面提高纳统质效,推动挖潜扩容;结合总部招商地块及片区开发项目,推动评定分离和限额以下项目扶持政策合理实施;与发改等部门推动策划更多PPP、安商房等项目,为建筑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三)凝心聚力,推进社会治理。坚持高标准、系统性、常态化、严要求,认真抓好“一办法一细则”的宣贯实施,不断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健全共建共治共享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小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企业“三驾马车”的引领和监督作用,大力推动“红色物业”建设,推动建立物业行业党建联盟,促进近邻党建与物业管理的深度融合。健全完善物业企业准入退出、价格调整、考核评估、信用评级、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工作机制,促进形成物业服务市场竞争机制,持续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突出智慧赋能,健全智慧小区管理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城市全生命周期“线上+线下”管理体系平台,助力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四)为民惠民,增进民生福祉。试点推广老旧小区改造“654321”管理机制,指导街道带动小区居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将“要我做”变成“我要做”,谋划明年预计改造90个小区,惠及580栋2.2万户,预计总投资5.5亿元,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通过挖掘边角地、整合闲置用地、改扩建地下空间等方式建设停车场,引导推广停车共享,未来3年以每年新增600个停车位的速度,持续增加停车位供给;推进城市建设品质提升专项行动,完善城区功能、拓展城区发展空间,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积极推进我区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加大存量住房盘活转化;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大力推动非住宅类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为经济社会发展“引才、留才、聚才”。
(五)优化审批服务,规范建筑市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服务保障,完善全流程在线审批,进一步扩大施工许可豁免范围及告知承诺制范围,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占比力争增加到10%;推进全流程在线审批,落实“一网通办”,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等指标。建立重点项目服务专班制,提供全周期帮办代办服务,促开工、促建设、促投产,为辖区重大重点项目保驾护航。落实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强化施工合同履约监管,整治建筑行业违法乱象,做好企业资质改革指导服务,稳妥有序开展建筑业资质动态核查和处置。进一步深化工程款拖欠整治,引导建筑业企业诚信守规。研究修订区级代建管理办法,提升全区代建管理水平。
(六)强化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区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对深基坑、脚手架、高处坠落、地下有限空间、起重设备等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督查与整改,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提升工程监督效能,积极开展“安全月”“质量月”等活动,压紧压实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文明施工管理良好态势。加快推进城中村综合治理,坚持一村一策、试点先行、分类推动,坚决守住“干净、整洁、安全、有序”底线;牵头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各街道对辖区内所有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覆盖排(复)查摸底。全面推广铺开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纳管工作,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2,030.5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107.59万元,下降35.29%,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3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30.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为2,030.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107.59万元,下降35.2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19.5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745.88万元,公用支出73.64万元;
2.项目支出1,211.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2023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30.5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1107.59万元,下降35.29%,主要是由于人员和工作任务变动。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303.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4.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5.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58.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33.0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178.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已交回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公务用车运行费。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促进思明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对符合《关于促进思明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政〔2018〕45号)文件要求的建筑企业进行资金奖励。
2.立项依据
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思政规〔2021〕2号)。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符合文件要求的本区建筑企业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由企业向纳税属地街道进行申请,相关部门配合属地街道做好企业年度完成产值、纳税数额的核对工作,各相关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区建设局,由区建设局按程序上报区政府批准后兑现扶持奖励。
5.实施周期
2023年1月-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20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促进思明区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1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8.32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56.34万元,下降25.4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2023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
厦门市思明区建设局
2023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