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服务企业工作。
(二)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观音山片区整治提升工作,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三)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思明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4 |
4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任务是:持续提升观音山片区环境面貌,优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安溪思明工业园相关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指导完善片区一体化管养及道路配套等公共设施,加强督导检查,提升管养水平,推动片区商务配套完善。指导国投营运管理部门加强监管,加大巡查管理力度;指导城服公司进一步加大投入,增添管养机械设备,加强人员培训,严格落实管养管理制度,强化主人翁意识,不断提升管养水平;协调推进片区相关路段加快建设,保证项目用路需求;协调推进相关绿地的建设工作,完善片区绿化;统筹协调城管、交警、国企管理部门、管养单位和片区综合协管队等单位,加大对片区环境、交通安全和共享单车、固定摊贩等进行常态化、全覆盖巡查、监督和管理力度,不断提升片区环境面貌;协调片区业主单位不断完善商务配套,提升片区商务氛围,打造国际商务区形象。
(二)完善观音山人才驿站建设,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和服务人才能力。指导园区服务中心进一步完善服务驿站的建设工作,积极推进驿站宣传工作,利用服务驿站开展日常人才服务工作;继续开展“益企惠才”系列活动,促进企业招才引智、增资扩产;加大园区人才企业走访力度,及时了解园区高层次人才及人才企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整合资源、拓展领域、优化服务模式;提高服务队伍素质,打造人才服务梯队,依托园区服务中心工作力量,着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人才服务队伍。优化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利用“观音山在线”“观音山园区服务中心”等媒介,拓展思明快报等有影响力的媒体,打造立体人才宣传矩阵。
(三)加快智慧思明企业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平台正式推广。一是推动“1+1+N”企业服务模式落地,持续优化服务平台系统。围绕组建企业服务中心平台,整合资源,明确职能,加强督导力度,完成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体系前期建设运营工作,构建“企业+专业化力量+政府”多角色、多领域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对企业服务的能动性,提升企业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二是规划服务机构设置,抽调精干人员,开展人员招聘、选派,测算组建资金,完成企服中心线下实体平台的搭建。三是总结政策服务试点经验,启动重点企业的诉求服务试点,实现政策有序上架和兑现、企业诉求高效有序流转和跟踪服务机制,满足企业最核心、最关注的需求。四是以“数字化、精细化、智能化、便捷化、多样化”理念为指导,围绕“好用、管用、实用”,跟踪智慧思明公司持持续优化服务平台系统,围绕部门、街道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集中提升资金审批兑现能力、平台功能能力、用户交互优化以及移动端服务等方面的水平,进一步提升惠企效率。五是依托平台和服务机构的专业力量,探索打造法务、融资等特色专题服务,丰富惠企助企活动,多维度促进企业提升发展。
(四)继续推动协调,促进安溪思明园开发建设。继续协调推动园区已建好项目尽快投产和扩大生产,发挥社会经济效益;推动园区邻里中心尽快投用,服务园区企业和员工生产生活需求;继续协调合作各方,探讨新的合作开发项目和开发模式。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为554.85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61.72万元,增长89.2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54.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54.8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为554.8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61.72万元,增长89.2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54.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5.72万元,公用支出89.13万元;
2.项目支出3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4.85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61.72万元,增长89.28%,主要是由于增加观音山片区一体化管理经费207.3万元。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7.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92.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专项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住房补贴及慰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5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医疗补助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7.30万元。主要用于观音山园区一体化管养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观音山园区一体化管养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观音山园区一体化管养经费。
2.立项依据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观音山园区市政、环卫、绿化日常管养工作由区市政园林局移交给区工业园区管委会。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4.实施周期
2024年度。
5.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207.30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0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1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5.46万元,增长20.9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