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1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
二、收入决算表…………………………………………4
三、支出决算表…………………………………………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6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1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1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管委会做好服务企业工作;协助管委会做好观音山片区整治提升工作,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协助管委会做好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思明园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协助管委会做好党建、人事、保密等工作;协助管委会做好安全生产、综治、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包括1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厦门市思明区工业园区企业服务中心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在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区委“强腰”工程部署,按照“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的工作目标,落实区委区政府“高标准、系统性、常态化、严要求”工作要求,强化作风建设,创新开展工作,在加强园区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等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承担企业服务体系构建工作
1.参与谋划构建思路。按照企业服务精准高效原则,联合区智慧办、智慧思明数据公司,调研分析思明区企业服务工作现状,研究基于智慧思明信息化平台探索完善企业服务功能,提高企业服务工作效率。
2.推动建立服务机制。2023年8月成立思明区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对智慧思明企业服务平台的推广和升级工作的统筹指导,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3.参与试点工作。围绕企业最核心、最关注的需求,指导智慧数据有限公司开发“智慧思明企业服务平台”,并在科信、财政部门试点,积极推广运用“企业服务平台”试行“即申即兑”,至2023年年底累计申请企业扶持资金超4.5亿元。
(二)承担片区人才发展服务工作
1.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按照“五个一”人才阵地建设标准,指导观音山园区服务中心升级硬件设施,打造片区人才驿站,完善人才服务空间,进一步完善服务人才功能。
2.开展人才服务活动。组织企业走访调研472家次,送政策上门,征求人才意见建议,协助调解决问题。精心打造“观音山益企惠才”活动35场,参加企业代表1300多人次。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新建国际化人才服务群,结合日常走访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台账,搭建园区国际化人才互动平台。
3.营造引才爱才氛围。及时更新人才清单,覆盖企业33家,统计摸排各级各类人才120多人。利用园区服务中心公众号、观音山同在线网站,发布人才活动宣传推文17篇,积极营造识才、爱才、引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三)承担观音山片区整治提升工作
1.主动协调谋划片区一体化管养工作。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高标准、系统性、常态化、严要求”工作要求,主动配合管委会协调区市政、绿化和环卫等单位筹划观音山片区一体化管养工作,助力去年9月的全市道路扬尘暗访中成绩靠前。
2.加大日常监管。根据文明创建常态化管理标准要求,加强对即思明控股集团下属观音山城服公司的日常管理监督,协调区市政园林局加强专业技术指导,统筹利用综合力量,对片区市容市貌和文明创建形成综合式一体化管理监督,提升园区整体的管理服务水平。
3.推进园区配套建设。积极推动片区道路及配套建设,新增信义、创冠地块、斐乐大厦周边四段道路及桃园路北侧路段投入使用,针对片区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新增贯通片区东西、直达环岛干道的嘉义路,保障了周边九牧创新中心、新嘉晟大楼等重点项目的用路需求,目前片区路网基本建成,车辆通行方便。跟踪督促首航、华源、九牧等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九牧创新中心南侧8号路先行开放使用等问题。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90.30 万元, 支出总计90.34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88万元,增长2.12%;支出总计90.34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94万元,增长2.1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90.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8万元,增长2.12%,具体情况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30 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 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 。
5. 事业收入0.00 万元。
6. 经营收入0.00 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 。
8.其他收入0.00 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90.3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2.19%,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0.34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5.62 万元,公用支出4.72 万元。
2.项目支出0.00 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 万元。
4.经营支出0.00 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30万元,支出总计90.3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增加1.88万元,增长2.13%;支出总计90.34万元,增加1.94万元,增长2.19%,主要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3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4万元,增长2.19%,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0350-事业运行76.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列支。
(二)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7万元,下降20.42%。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列支。
(三)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列支。
(四)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9万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列支。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34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5.6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7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0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0 辆。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持平。累计接待0批次、0人次。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