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厦门市思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厦思发改〔2020〕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索 引 号 | XM01102-02-03-2021-002 | 成文时间 | 2021-06-17 |
发布机构 | 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 文 号 | |
标 题: |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告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告 |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厦门市思明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厦思发改〔2020〕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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