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2 17:00: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fzhggj/ndbg/)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506室

  联系电话:0592-2667038

  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政府指导下,思明区发改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省、市、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发展和改革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推动经济运行工作决策、执行项目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3年思明区发改局共制作政府信息153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14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

  (一)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准确性和规范性。及时更新机构职能、办事指南等常规内容。抓好“重大项目建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2个重点领域公开专栏栏目信息内容持续更新。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对原有制度进行分析梳理,对可用和有效的继续施行,对空白和短板进行修改完善或重新制发。及时向“两馆”报送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确保公开渠道畅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条。其中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类信息137条,其他类信息7条。

  (二)依申请公开。坚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畅通申请渠道,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区发改局在2023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从受理形式看,网站受理4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从办理结果来看,按时办结数为3件(无法提供数3件),1件结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三审三校”管理机制,抓好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及时落实月度政务公开自查整改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丰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福建省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执行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信息公开,跟踪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更新发布。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栏目条目分类、内容调整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及时通报上级关于政务信息公开问题整改要求和第三方政务公开评估反馈意见,不断改进提升政务公开主动意识和能力。主动接受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39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1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 一是落实主动公开方面还不够迅速,部分文件虽是在规定时限内公开,但是在第一时间落实公开方面还有差距;二是公开的信息相对单一,还需要不断挖掘、拓展、充实。

  (二)改进措施

  一是要督促业务科室在文件制定发布程序履行完毕后第一时间发布,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

  二是持续规范“重大建设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2个重点领域栏目内容保障,丰富公开内容。

  三是坚持抓好信息公开落实,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2023年度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未超过《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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