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07 16:48:00 字号: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zfxxgkzl/gbmxxgk/fzhggj/ndbg/)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33号  

  电话:0592-2667038  邮编:3610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政府指导下,思明区发改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国家、省、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发展和改革各项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严格执行《条例》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法治、便民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将保密范围之外的办事程序、机构职能、联系方式、项目审批备案、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决算等事项文件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坚持每月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阅。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重大建设项目审批类信息54条。

  二是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抓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规范,严格按时限、程序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2020年以来,共按时办理完成依申请公开件9件,予以公开3件,“无法提供”6件,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件。

  三是抓好政府信息管理。成立了思明区发改局政务公开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指定专人落实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部署、督促、把关到位。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程序、方式和要求,保证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

  四是做好平台建设,推进标准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思明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做好全区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细化公开事项目录和标准。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逐项确定涉及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内容。二是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及时对外公开办事指南、批准结果等信息。三是加强与区建设局、科信局、商务局等部门联系,结合我区实际,继续深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管理领域公开相关工作,共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管理领域公开工作。

  五是加强监督保障,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区政府召开的政务公开培训,提升做好政务公开的能力素质。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局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务公开培训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主动意识和能力。积极反馈并落实每月、每季区政府对部门政务信息公开情况督查考核,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

  0

  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元)

  政府集中采购

  3

  37544.4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依申请公开程序、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工作职能,按照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审查、发布、反馈机制。

  2.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学习贯彻,及时传达学习各级政务公开要点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组织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和机关科室人员的培训,提高政务公开相关责任落实的主动性积极性。

  3.进一步完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运行情况调整完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优化政务公开流程,推动发布、解读、回应的有序衔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厦门市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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