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04 14:59:00 来源: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2014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2014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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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发改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及闽政办〔201449号文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组织领导、动员部署、编制目录、加强督查及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

局领导牵头,全局各岗位均能及时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了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

根据2014年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结合实际,参照好的做法,对政府信息科学分类”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便群众查阅。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进一步完善原有的公文处理单,做到从文件生成时就界定该文件是否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范畴,并明确要求每份文件必须说明不公开理由。

2、进一步规范保密审查工作程序,除公文以外的政府信息统一使用保密审查呈批表,保证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合理合法进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进一步完善思明区政府网上的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减少搜索的点击率,极大方便居民准确、快速搜索所要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4年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6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

主动公开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条,包括各类规定、管理办法、通知等信息。

2.规划计划类信息

规划计划类信息35条,包括街道及部门的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信息。

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6条,包括商圈调研、行业调查等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市民通过思明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发改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栏目,可向区发改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为方便市民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功能。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局2014年度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局2014年度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4年度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维护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开工作,认真受理和答复人民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依法满足社会个体的合理需求,防止应公开而不公开政府信息或因公开政府信息超过法定时限而引发的群众投诉,甚至行政诉讼,确保《条例》全面、科学、有效施行。

2.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参与度和满意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的多样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强监督、检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办法。

3.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公示、公开听证、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并结合实际建立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0

36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0

366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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