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09-06-05-2023-002 成文时间 2023-01-13
发布机构 思明区财政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区2022年惠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总结
内容概述: 思明区2022年惠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总结
有效性:
思明区2022年惠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1-1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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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我区2022年惠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政系统惠民财政资金

  民政系统主要有6项惠民政策:城市低保补助、80周岁以上低保老人高龄补贴、特困人员补助、临时救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是救助水平稳步提高。2022年7月1日起,将低保标准提高18.24%,由每人每月8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5元,持续增加社会救助等民生资金投入。二是服务质效显著提升。开展困难群众“漏保”“漏救”点题整治巩固提升工作,结合“近邻·思民”专项活动,主动对接走访困难对象,加强主动发现,实现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三是资金发放公开透明。通过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市区政府官网、社区宣传栏等多渠道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卫健系统惠民财政资金

  卫健系统主要有1项惠民政策: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一是资金按时发放。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84890人(其中低保对象217人),发放扶助金15306.24万元;按照文件规定,均已于8月31日之前发放到扶助对象个人账户。二是遵循发放渠道。扶助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其中低保对象每人每年增发的1200由区级财政承担,区级财政支出部分由各街道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年终通过区街财政体制结算。三是精准落实,科学比对。通过线上审核、大数据比对、社保生存认证等方式,确保扶助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三、残联系统惠民财政资金

  残联系统主要有4项惠民政策: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资金(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营性补贴和医社保补助)、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补贴、残疾人就学补助资金。一是足额安排财政资金。2022年初根据年度惠民政策标准和保障人数,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将上年度未使用完成资金80.45万元结转至本年度使用,争取市拨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资金、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补贴、残疾人援助性就业补助、就学补助资金等惠民资金363.6万元。二是做好宣传接受监督。年初,各项惠民政策我们通过培训及印发宣传单的形式加大宣传,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庭及困难子女,做到应补尽补,常态化依托各社区居委会从社区申请,街道审核,到我中心入户抽查再到区残联终审,并形成纸质档案以便核查,利用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对各项惠民资金的申请对象和救助补助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及时发放惠民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发放残疾人两险补贴160户141.93万元,自主创业补助资金经营性补贴53户26.5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9户22.5万元,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发放17户金额15万元,残疾人就学补助自9月开学后进入申报期,审核通过652多户符合残疾人就学补助残疾人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合计92.71万元,于11月底之前发放完成。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及残疾人自主创业已作为常态化惠民政策,陆续接收思明户籍地创业残疾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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