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05 15:28:00 字号: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认真落实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以思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做好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规范执行信息公开等主要工作,财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1.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债券资金等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思明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报告、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思明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思明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第二次预算调整草案的报告、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以及2023年度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预算说明,2022年度财政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部门决算说明;公开2023年一般债券资金存续期公开情况、思明区2017-2035年一般债券还款计划表、2023年专项债券资金存续期公开情况、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关于调整2022年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用途的公告等信息。

  2.财政惠民政策及资金等信息公开。继续加大行业帮扶政策及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思明区2022年惠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进展及发放信息情况、思明区2022年惠民财政资金直达基层工作总结、思明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金清单等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开展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民营批发和零售企业税收奖励政策兑现工作信息,思明区财政局关于区规模企业人才个税奖励等政策兑现、关于市存量企业经营贡献奖励政策兑现、关于思明区总部企业扶持奖励兑现等工作相关要求信息,公开思明区市级成长型企业名单(2021年度第一批),与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联合发文公开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2023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等信息。

  3.优化营商环境等信息公开。发布关于印发《思明区科技创新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公开征求意见、通知以及相关政策解读和图解信息,公开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公开思明区财政局关于《思明区私募投资基金集聚区发展管理办法》扶持奖励兑现工作信息、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第二批思明区市级总部企业名单的公示、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市总部企业认定(复核)工作信息、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思明区总部企业认定(复核)工作信息;公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2号、第88号、第90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信息,以及关于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1006号、第1011号、第1042号、第1043号、第104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信息。

  4.财政审批、财政收支及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2023年共主动公开代理记账许可批复56件、代理记账机构终止公共服务事项批复8件,公开2023年度代理记账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及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信息;持续按月公开区财政局出资企业财务快报;持续按月公开区财政局财政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公开2003-2022年思明区政府采购实施等情况;公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通知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我局共收到自然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条,办理完结7件,公开答复7件,均依程序规范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日常监督,做好政策性文件等信息公开的解读,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优化财政局机构职能信息公开格式。优化财政局部门机构职能目录表、信息公开指南等,及时更新相关内容信息。继续按照区信息中心划定的信息公开栏目及要求,严格发布财政领域主动信息公开内容。

  2.完善财政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规范政策解读应提供图形图表、新闻发布会、音视频、动漫、文字等多种解读方式;按要求进一步细化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格式和内容。

  (五)监督保障

  财政局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3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存在问题:需进一步高标准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预决算公开、地方债管理、采购信息等方面,需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还需要更加形象化、通俗化,避免误解误读。

  (二)改进情况:统一认识,充分认清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要求,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见效。进一步梳理群众重点关注的政策、财政重点领域等信息公开解标准要求,加强各科室人员学习培训,把握好专业性较强的政策信息公开标准,采取更加形象化、通俗化的解读方式,方便群众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单位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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