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3 13:36:00 字号:
 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直接与思明区城市管理局综合科联系(电话:0592-503320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思明区城市管理局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围绕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思明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突出公开重点,完善公开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助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各级各部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一是落实财政信息公开制度。积极主动落实预决算公开工作,于2021年2月1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2021年厦门市思明区城管理局(汇总)部门预算说明》,并已制作完成《2020年度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汇总)部门决算》的相关报告,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二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于2021年9月1日通过区政府网站更新了行政处罚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及流程图;2021年9月2日公开了《厦门市思明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调整本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对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三是更新公开机构职能信息。我局于2021年10月27日依法公开了机构职能目录表、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对内设机构、下属中队设置情况及职责进行了调整更新。四是注重年度建议提案办理质量。我局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好年度提案办理工作。全年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6件,已保质保量完成,完成率百分之百,并在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2021年以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通过区政府网站双公示专栏,在“信用中国”网站积极落实我局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详情722条。

(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执行《思明区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办法》,按该办法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开展工作,及时查收、办理依申请公开信息。

2021年,我局受理申请信息公开数量为17件,已答复件数17件,无待答复件数。主要通过现场申请和网络申请两种途径,涉及的主要内容是要求公开行政执法案件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定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月公开执法数据、情况及相关执法工作动态,按要求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公开发布。二是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公开文件、报告,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呈批单》,由局领导审批后,方提交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三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专职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等多方面,给予我局专业法律指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区政府网站的平台,发挥数字城管系统、媒体、微博等多种渠道的作用,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政务新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政策解读,通过图文、漫画、动漫短视频等方式发布解读推文,对《厦门经济特区养犬管理办法》、文明城市、党史学习教育、十九届六中全会等内容进行了专门解读。重点做好局新媒体平台的内容保障和管理,做到集中统一审核管理。

(五)监督保障

组建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的联动工作机制,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

行政处罚

724

行政强制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我局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刚刚起步,工作基础还较为薄弱,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知识,特别是政策法规类的专业知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情况: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学以致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素质;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内部保密审核制度,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施全方位的公开,积极回应公众网上参与提问,进一步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重要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