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1121-17-04-2025-009 成文时间 2025-03-20
发布机构 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文 号
标 题: 思明滨海曾厝垵社3号“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内容概述: 思明滨海曾厝垵社3号“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有效性:
思明滨海曾厝垵社3号“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0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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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2月14日17时34分许,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曾厝垵社3号思潮民宿与曾厝垵社3-1号3楼楼顶接合处采光板发生一起坠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授权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通知》(厦思政办〔2022〕48号)文件要求,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文旅局、公安局思明分局、区建设局、区总工会、滨海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参加的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4年4月10日,思明区人民政府批复了该事故调查报告,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要求,开展对此次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工作。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工作组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切实以有效防控化解重大风险为首要任务,按照“全面评估、问责到底、措施到位”原则,严肃认真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组认真执行《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滨海曾厝垵社3号“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厦思政〔2024〕23号)要求,紧盯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条款,对事故报告中提出的对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深入开展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及单位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经事故调查报告认定,不予追究责任人员3人,问责单位2家,2处房屋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一)不予追究责任人员3人

  1.吴子敬年仅十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责。

  2.吴立建和陈雪美作为家长,未尽到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但不是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行政责任,其他责任建议通过相关途径追责。

  3.黄亚煌作为房屋所有者,将未经审批取得两证的房屋出租给黄水梅、连宝楼从事经营活动,但出租房屋经专家排查判定为暂无结构安全隐患,且搭建楼梯、改建晾晒区、改建采光板等行为均系承租户所为,事故的发生与其无直接关系,建议不追究责任。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建议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二)问责单位2家

  1. 厦门市思明区思潮民宿,在经营过程中,擅自改建房屋,致使经营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警示、防护设施不到位,违反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6.7.3条的强制性规范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处理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思明区应急局2024年5月7日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的行政处罚,厦门市思明区思潮民宿已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罚款。

  2.厦门市思明区蓝海秘境民宿改建亚克力板采光井,形成安全隐患,但未能充分发现隐患,未采取警示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处理建议: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予以行政处罚。

  处理落实情况:思明区应急局2024年5月7日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19000)元整的行政处罚,厦门市思明区蓝海秘境民宿已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罚款。

  (三)房屋未经审批取得合法手续的问题

  曾厝垵社3号、曾厝垵社3-1号存在的违建为2000年之前建成,属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标准及分类处置意见》(厦府〔2014〕362号,以下简称《处置意见》)认定的历史遗留“两违”,在2022-2023年经营性自建房排查中,专家初步判定为暂无结构安全隐患。根据《处置意见》要求,曾厝垵社3号、曾厝垵社3-1号两处房屋将按照城市更新或农村现代化治理要求,分期分批逐步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1.强化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事故中血的教训为鉴,全面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2.加强行业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区文旅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属地街道做好民宿安全监管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进一步规范民宿经营秩序,制定《思明区民宿监管指导手册》,印发《思明区民宿规范经营指导手册(试行版)》。发动各部门、属地街道及民宿协会等多方力量,对现有民宿及拟新开办民宿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民宿经营者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目前,纳管备案民宿763家,引导207家不符合备案条件民宿进行转型,撤销不符合备案条件民宿96家。强化隐患排查,从治安、卫生、消防、房屋结构、防护等5个方面进行整治,卫生巡查565家、治安处罚2家、消防整改107处、拆除民宿违建63处2377平方米。形成由各部门立足职责开展民宿日常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相关街道开展常态化巡查、民宿协会牵头开展自查自改的机制,及时对日常巡查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持续优化完善民宿管理各项举措。

  3.发挥属地管理职责。滨海街道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职责,联合公安、工商、城管、消防、住建、网格等多部门开展综合排查,共排查出56处安全隐患(目前已整改完毕),对辖内所有护栏高度低于1.2米的民宿,责令其加高护栏高度,设置警示标识。开展“安全生产进社区”系列宣传活动,张贴安全宣传海报800余张、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举办6场安全培训会覆盖3000余人次。修订街道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细化应急响应流程,提升各部门协同配合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网格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职责,开展6场90人次的网格员培训,制定巡查清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问题闭环管理,对不履行安全责任的8家民宿和5名个人,下达整改通知书,联合辖区派出所对5家存在隐患的民宿做出停业整顿处理。持续加强了属地管理职责,不断完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居民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强化责任人员做好安全工作。涉及事故的责任单位:厦门市思明区思潮民宿、厦门市思明区蓝海秘境民宿,对经营的民宿项目安全负责。事故发生后,思潮民宿经营者已经自行解除涉及事故的房屋租赁合同,转让该民宿的经营管理权;蓝海秘境民宿在采光井位置加装井字格钢架并铺设钢网更换新亚克力采光板,采光井周围设置0.5米提醒性护栏,两家民宿天台周边护栏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加高至1.2米;通过行政处罚让两家民宿经营者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做到压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四、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

  事故发生后,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各部门的日常监管资料,各部门均已按报告的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未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五、总体评估意见

  评估结论:从思明滨海曾厝垵社3号“2·14”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已按要求履行监管职责,有效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各有关方面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深刻吸取了事故教训,对此次事故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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