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五级十五同”事项绑定和市、区审改工作有关要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对照省级、市级“五级十五同”标准化事项目录调整相关权责事项,明确我局行政许可具体权责事项共3项,子项为6项,现予以重新公布,请社会监督。权责清单内容详见附件,各事项具体情况以本次重新公布的清单为准。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及机构调整情况等致我局行政权力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力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区委编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事项权责清单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