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转发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厦思森防办〔2020〕2号
各有林单位:
现将《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闽森防指办〔2020〕2号)和《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厦森防指办〔2020〕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森林安全。另,1月23日至30日执行当日零火情报告制度,请于每天15:30前向区森防办反馈(电话:2667989)。
附件:1.《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
工作的通知》厦森防指办〔2020〕1号
2.《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
的通知》闽森防指办〔2020〕2号
思明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思明区应急管理局代章)
2020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