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应急管理、110社会联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协助组织修订、指导、督促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承办专项会议,协助督促落实上级的决定及区领导批示、指示;承担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日常应急值班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全区值班与信息报送网络;承担区应急委、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区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等非常设领导机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0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 |
6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主要任务是: (一)突出综合协调。强化安委办牵头谋划力度,提升统筹协调指导的精细度,完善正向激励和失职追责机制。
(二)狠抓事故防控。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重点领域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动真碰硬严格处罚,依法适用“一案双罚”,必要时实施行刑衔接。
(三)强化应急能力。细化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常态化开展林区督导巡查、可燃物清理;落实防汛标准化和“一点一案”,加强汛期监测预报、值守响应,提高综合救援水平。
(四)打牢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广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危化高危企业安责险;利用安全文化公园平台扩大宣教覆盖面和影响力。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218.742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5.332万元,增长19.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8.7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其他收入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218.742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5.332万元,增长19.2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18.742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5720万元,公用支出50.1700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742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5.332万元,增长19.26%,主要是由于事业运行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7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0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44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84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9.8600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支出。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66.85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公车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无此项目经费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852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8324万元,下增长2.9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