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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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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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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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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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级应对灾害指挥部工作;统一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推进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消防、森林火灾扑救、地震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协调消防工作、相关部门做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厦门市思明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情况;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和有关执法活动;参与组织调查和处理本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应急管理、防汛抗旱、110社会联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修订、指导督促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指导建立完善做好工作计划,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突发事件;承办专项会议,督促落实上级的决定及区领导批示、指示;承担区应急委、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110社会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四个非常设领导机构的办公室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包括2个机关行政处室及3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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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
10 |
8 |
厦门市思明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
31 |
34 |
厦门市思明区突发事件应急中心 |
6 |
5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主要任务是: (一)突出综合协调。强化安委办牵头谋划力度,提升统筹协调指导的精细度,完善正向激励和失职追责机制。 (二)狠抓事故防控。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重点领域精准执法,对违法行为动真碰硬严格处罚,依法适用“一案双罚”,必要时实施行刑衔接。 (三)强化应急能力。细化突发事件处置流程;常态化开展林区督导巡查、可燃物清理;落实防汛标准化和“一点一案”,加强汛期监测预报、值守响应,提高综合救援水平。 (四)打牢基层基础。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推广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危化高危企业安责险;利用安全文化公园平台扩大宣教覆盖面和影响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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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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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2,898.4803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下降8.21万元,下降0.2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898.4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8.480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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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为2,898.480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下降8.21万元,下降0.2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397.68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58.3333万元,公用支出239.3470万元; 2.项目支出500.8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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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8.4803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8.21万元,下降0.28%,主要是由于安全监管项目减少。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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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6.60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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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58.29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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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10.0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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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84.70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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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9.4400万元。主要用人员医疗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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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32.06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务员医疗险缴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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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2.75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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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164.5600万元。主要用于提租补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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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402.440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人员经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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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500.80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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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66.85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物资设备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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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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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7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0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1.000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管理安全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1.007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07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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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一)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本项目各种安全生产的办公经费,宣传活动,防汛、防灾减灾业务工作经费,森林防火业务经费等。 2.立项依据 根据部门工作需求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委托第三方开展相关业务。 5.实施周期 2024年度 6.年度预算安排 2024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1075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 (1)森林火情预警系统建设项目150万元; (2)“三合一”场所集中技改项目“以奖代补”经费项目400万元; (3)办公场所费用155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70.09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2.2046万元,增长19.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区应急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8000万元。该项目用于保障防汛减灾人员工资待遇,维护防汛减灾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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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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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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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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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以上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列出空表并作出说明)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