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04 15:30:00 字号:

  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厦思应急〔2021〕1号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ming.gov.cn)查阅。若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厦门市思明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9楼905室,邮编:361002,电话:0592-588091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全面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020年共主动公开32份文件。其中,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6份、思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1份、思明区应急管理局函件2份、思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3份。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目前,我区在26个试点领域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局试点领域为安全生产和救灾。安全生产与救灾,均事关人民群众人身与财产安全。对此,我局及时成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结合机构改革后新修订的《思明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及《思明区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清单》,完善并发布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20年,我局发文中共有依申请公开文件8份。其中,思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5份、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份、思明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1份。报告年度内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我局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外公布了《思明区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对内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对发布内容进行法制审核。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管理和发布工作,特别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应示尽示。

  (五)平台建设工作

  目前,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均通过“思明区公共信用管理平台”发布;其它主动公开信息均通过思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暂未建立政务新媒体。

  (六)监督保障工作

  我局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在《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修订完善后,将该目录下发至每个办公室,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让其认识到“信息公开不是可有可无、想做就做的,而是一项法律义务”。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自觉主动接受上级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4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

  16

  7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

  5.409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李克强总理指出,政务公开和简政放权可以说都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要推进政务公开,我们还要在若干方面进行努力。目前,我局所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准确,公开深度不能满足群众需要,尚未达到法治政府所要求的公开透明的标准。同时,我局没有专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业务水平有限,且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工作的开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与思想认识,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时效性,及时准确地将应当公开的内容通过既定的公开渠道和载体进行发布;同时,减少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所兼任的其它工作,并强化相关培训;最后,为加强全体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将《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下发至每个办公室并开展宣传,确保所有人员知晓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力争做到内容全面准确,深度满足群众需要,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开透明的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思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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