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思明区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十条措施的通知》(厦思政规〔2023〕2号)要求,根据第三方机构评估结果,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思明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23年度运营补贴资金22502.47元(详见附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8日开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公示电话:0592-5938850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联系地址:厦门市龙山东二路27号
厦门市思明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7日
附件:
2023年度思明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营补贴审核情况表 |
|||||||
|
|
|
|
|
|
|
单位:元 |
序号 |
养老服务机构名称 |
五星级评定日期 |
运营补贴 |
备注说明 |
|||
|
|
|
申请金额 |
审核结果 |
|
||
1 |
思明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
2019年12月18日 |
32054.79 |
22502.47 |
运营补贴的补贴期间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17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