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思民[2008]1号
各街道办事处:
为了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关于下拨“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赠款的通知》(厦民[2007]215号)精神,现将市民政局下拨的2007年党政机关、社会各界“送温暖、献爱心”的社会捐赠款43.58万元下拨给你们,接文后请抓紧组织实施,并于春节前发给相关对象,具体标准为每户100元。
二○○八年一月三日
主题词:民政 救济 社会捐赠款 通知
思明区民政局 2008年1月3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重要
通知
i厦门微信
闽政通APP
思明快报微信
厦门思明微博
网上办事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