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思明区残疾人优惠政策实施情况
时间:2024-12-17 16:39
 区残联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残疾儿童救助办法的通知》(厦府〔2019〕367号)、《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厦残联〔2020〕84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扶残助残政策实施意见(修订版)的通知》(厦思政办规〔2023〕1号)、《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扶持办法的通知》(厦残联〔2019〕33号)和《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对厦门市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就学补助(奖励)的通知》(厦残规〔2023〕1号)文件,结合市区两级政策2024年度实施情况如下:

  1.为773名“残疾儿童”(肢体、孤独症、智障、听障、视力、言语)发放2024年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1715.53万元;

  2.发放“一户多残”低保家庭生活费补贴38户,18.5万元;

  3.为重度视力、听力残疾等特定群体提供出行陪护服务,共计501人次,27.46万元;

  4.对我区11家盲人按摩店进行补贴,发放补助金额8.86万元;

  5.发放2024-2025年扶残助学补助130.52万元,其中发放867名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就学补助129.40万元,1家幼儿园特护补助1.13万元;

  6.2024年审核并发放21名残疾人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金额25.5万元,53户经营性补贴金额26.5万元,166户社保补助金额152.39万元,1家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资金5万元,9名残疾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补贴9万元;

  7.全力推进“爱心助残”行动,厦门思明爱心屋有限公司目前经营12家爱心屋实体店、1处爱心文创工坊和“爱心商城”线上购物平台,共安置残疾人或重度残疾人的家属4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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