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思明区残疾人优惠政策实施情况
时间:2024-12-17 16:38
 区残联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残疾儿童救助办法的通知》(厦府〔2019〕367号)、《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政策的通知》(厦残联〔2020〕84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思明区扶残助残政策实施意见(修订版)的通知》(厦思政办规〔2023〕1号)、《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扶持办法的通知》(厦残联〔2019〕33号)和《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民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对厦门市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就学补助(奖励)的通知》(厦残规〔2023〕1号)文件,结合市区两级政策2023年度实施情况如下:

  1.为818名“残疾儿童”(肢体、孤独症、智障、听障、视力、言语)发放2023年度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助,1688.80万元;

  2.发放“一户多残”低保家庭生活费补贴39户,22.15万元;

  3.为重度视力、听力残疾等特定群体提供出行陪护服务,共计481人次,26.61万元;

  4.对我区11家盲人按摩店进行补贴,发放补助金额8.38万元;

  5.发放2023-2024年扶残助学补助117.22万元,其中发放778名残疾学生及残疾子女就学补助114.92万元,3家幼儿园特护补助2.3万元;

  6.对17名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援助补贴和培训奖励17.1万元;1家用人单位安置1名思明区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发放奖励性补贴0.5万元;审核并发放19名残疾人自主创业补助一次性补贴金额22.5万元,38户经营性补贴金额19万元、159户社保补助金额137.73万元;审核并发放1家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资金9万元;

  7.继续发挥思明爱心屋有限公司经营的11家爱心屋实体店 、1处爱心文创工坊和“爱心商城”线上购物平台作用,共安置残疾人及重残家属4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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