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思明】以法为“盾”!请勇敢对家暴说“不”
时间:2025-02-06 10:39

  

近日,“女子2年被家暴16次”

  这一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

  施暴者会面临怎样的法律惩罚?

  遭遇家暴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介绍

  谢女士与贺某于2021年步入婚姻殿堂,短短两年时间,贺某多次对谢女士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采用拳打脚踢的方式殴打谢女士,造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伤,经鉴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更令人愤慨的是,在这期间,贺某及其家人还大量转移婚内财产,金额高达四百多万,其行为不仅给谢女士带来了身体上的伤痛,更使其在经济上遭受重大损失。其后,谢女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目前法院一审判决贺某犯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律师说法

  家庭暴力一般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本案中,贺某对谢女士实施的暴力行为,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其行为逾越了法律底线,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贺某在两年内多次对谢女士实施家暴,这种长期的、恶劣的虐待行为,构成了虐待罪。

  遭受家暴的受害者要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一)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禁止施暴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受害者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施暴者迁出住所等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避免其在离婚诉讼等过程中再次遭受家暴的威胁。

  (二)及时收集证据

  在遭受家暴后,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以及后续的立案侦查材料等都是重要的证据。此外,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伤情鉴定报告等能够证明身体所遭受的伤害程度;现场的照片、视频,以及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等也都可以作为证据来支持受害者的诉求。

  (三)离婚损害赔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情形的,受害者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包括因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误工损失等物质损害赔偿,以及因长期遭受家暴而承受的精神痛苦所对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四)财产分割权益

  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者有权对被转移的财产进行追回,并要求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新分割。

  家暴不是“家务事”

  如遇家暴请拒绝沉默

  勇敢地用法律保护自己向一切家庭暴力说“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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