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3-03-31 17:35

  2022年,区政府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贡献力量。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意识持续增强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参加区政府常务会等重要会议为契机,深入学习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参考案例等重要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系统论述,《思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共思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思维,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依法决策深入推进

  (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积极协调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法律事务,把关重要合同、重要协议等重要涉法事项,参与区政府常务会等会议34次,帮助识别风险、管理风险,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提供法治保障。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会同区司法局共同开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向全区各单位开展两轮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征集,经过筛选、梳理,将修订《思明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办法(修订版)》《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作为区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正式发文公布。同时,下发督办单要求承办单位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对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

  三、各项工作统筹推进

  (一)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控制督查总量、规模、范围、频次和时间,全年主要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等中心工作开展督查,督办单数量同比下降约20%,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重要事项分类建档、按月汇总,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强化督查结果运用,将督查工作落实纳入绩效考核,对有令不行、拖拉推诿、敷衍塞责,导致督查督办事项不能落实或贻误工作进展的,给予绩效扣分。

  (二)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规范信息化平台建设,修订有关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全区信息化项目全流程审批和管理,落实新建或改造的区级信息化项目与智慧思明对接,已在市信息共享协同平台持续汇聚更新的业务系统超40个、目录近千个,汇聚超过8000万条数据。

  (三)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信息273条,政策性文件运用H5解读、图解等多种方式实现解读率100%,依法满足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设立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开设“规范性文件”栏目,实现栏目动态更新。高质量做好涉及政务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认真履行出庭应诉相关规定。2022年,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7件,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8起、行政诉讼11起,判决结果均为维持。

  (四)加强依法征收。根据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公示期间被征收人提出的合法合理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订完善。集中司法及行政力量着重化解征收领域中出现的安置补偿纠纷、房屋及人口认定纠纷等涉及被征收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依法依规开展征收工作,按时序完成了何厝片区、岭兜片区、泥窟石村片区等旧村改造和湖滨片区改造提升等土地房屋征收项目。

  (五)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法院开展行政诉讼工作,规范答辩举证,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质量不断提升。2022年,厦门市两级人民法院、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开庭审理涉区政府、区政府办一审行政诉讼案件8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1件。

  (六)认真抓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主动接受区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督查激励和约束作用,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加强与区人大办、政协办的沟通,全程指导督促承办单位按要求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共承办市人大议案1件、建议24件,已全部办结;市政协提案54件,其中重点提案2件,均已按时办结;认真办理区人大议案3件、建议89件,区政协提案163件(其中重点提案3件)。

  回顾2022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和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学法意识有待增强。虽然在平时工作中有学习了解基础法律知识,但自主学习研究的主动性不够强,对一些国家及省级相关法规政策的钻研不够深入。二是法治思维运用能力有待提升。虽然在平时工作中能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但存在法律理论知识学习与工作实际未能很好结合应用的情况,特别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新问题,有时不能从法治思维去分析、去把握、去处理、去总结,例如在开展征收工作过程中,较少深入去思考如何向群众做好法律政策解释、如何更好地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征拆。

  四、2023年工作思路

  (一)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系统论述,结合区政府办工作实际,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学法用法的“领头雁”作用;综合运用党员大会、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实地研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教育,引导全办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做好参谋助手、统筹协调、督查落实等各项工作。依托区政府官网、微博、电子公告栏等平台,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宣传,努力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二)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会同区司法局等单位继续做好2023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和目录的发布工作,对被列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督促责任单位根据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对外公布等法定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合同协议、行政案件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

  (三)严格规范负责人出庭应诉。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开展庭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积极协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断提升出庭质量,提高应诉能力和水平。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

  (四)强化依法督查督办能力。进一步把《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学习好、贯彻好,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不断加强和规范督查工作,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强化按制度办事、按流程办事的意识,确保督查工作有序开展。优化整合督查事项、加强部门协调,从严控制督查检查事项,重点针对省市区政府工作报告、区为民办实事项目、区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符合《条例》要求的事项开展督查工作。

  (五)提升依法征收水平。加强对一线征拆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培训,增强征拆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加强法律程序研究,尽量确保回复及时、不遗漏,避免出现履职申请未回复或回复不及时等情况。聘请专业律师团队驻点参与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为征收工作提供法律参考,切实提升依法征收水平。

  (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抓好政策文件尤其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的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规范工作流程,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提高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答复水平和应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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