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及2024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4-01-02 16:55

  2023年,思明区应急管理局以三个转型为工作抓手,即从传声筒向参谋部转型、从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型、从服务员向督查员转型,紧盯主责主业,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率”绩效指标运行良好;积极主动配合实施“强腰工程”,不断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着力点、试金石,为“平安思明”建设添砖加瓦。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一道,均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局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以三个转型为工作抓手,助力“平安思明”建设

  我局自2019年职能转变以来,积极寻求工作模式的创新。今年以来,我局提出工作思路要实现三个转型。一是从传声筒向参谋部转型。调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鼓浪屿消防设施提升改造、城中村小产业发展情况等,分别形成分析报告,针对性提出“五个一”安全工作体系建设、城中村小产业类别近、中、远期整治计划等,协调推进鼓浪屿消防设施改造提升。二是从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型。区应急管理系统自2022年年底整体搬迁至新办公场所,目前已建成区应急管理综合监管指挥平台,汇聚已开发的森防、防汛应急管理指挥平台和其他区级应急大数据资源,搭建了区安全生产执法、应急事件指挥平台。完善了森林火情监控预警系统,以可视域仿真技术搭建19路视频,监控网络覆盖95%区管林区。完善了“智慧森防”体系,融通区森防办开发的森林防灭火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与区林长办开发的林长通APP,以数据引接、功能互嵌增强监管合力。三是从服务员向督查员转型。我局积极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对其他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先后对市政园林局等部门发出过多份工作提示。

  (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认领国家标准化目录,同步梳理、更新办事指南和权责清单。办件过程中执行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四公开”,确保审批规范、高效。主动向前延伸服务链条,实现服务前置,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对接,指导办事流程,群众满意率和按时办结率均实现100%。目前,思明区应急管理局职责范围内10类13项政务服务事项(6项行政许可、6项公共服务类及1项其他行政权)均已入驻福建省网办事大厅,全部实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最多跑一次”要求。2023年,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完成各类行政服务事项96件,其中行政许可69件,其它公共服务27件(第三类易制毒备案16件,应急预案备案11件)。

  (四)多措并举,提升防灾减灾工作实效

  年内,我局多措并举,提升防灾减灾工作实效。一是滚动排查防洪防台点位一百余处,制定“一点一预案”。同时指导街道健全应急预案体系,整理完善二十余份专项应急预案。二是多次开展实战演练。先后数十次组织年度防汛防台应急预案桌面推演,森林防灭火、防震减灾、防汛防台演练

  ,有效提升了部门和街道应急反应能力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先后投入资金268 万元,新建安全主题文化公园2 个;完善应急自救手游“逃生宝”功能,增设场景5 个、关卡10 个;结合“5·12 全国防灾减灾日”,培训街道和社区灾害信息员110 余人。此外,已按规划节点完成基层防汛能力标准化建设。

  (五)积极配合执法改革,共促区街执法能力提升

  一是继续做好街道赋权事项后续指导培训工作。按照《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思明区第一批赋予街道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厦思政〔2022〕94号)工作安排,我局已于2022年9月30日与十个街道办事处签署了行政执法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为能使街道执法队“接得住,管得好”,我局主动加强对街道综合执法人员业务帮带。对赋权镇街的19项安全生产执法事项逐项进行事前培训、事中辅导、事后总结提升,并对文书编制进行规范,不断探索区街“相互走进”工作机制,以业务传帮带提升镇街执法人员业务能力。特别是在执法初期,多次指导街道依据《厦门市应急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适用处罚简易程序清单(试行)》,探索对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实施简易处罚。二是积极引入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根据《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我局指定专门人员对接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前期准备。此外,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目前正在区司法局牵头下逐步推进“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

  (六)内外多措并举,推进依法治安

  一是全面部署,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截至12月31日,我局共有执法人员41名。其中,行政执法人员7名,委托执法人员34名。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共计713次;行政处罚106件,其中,经济处罚80件,共计罚款168.76万元。同时,我局严禁将罚没收入同作出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的考核、考评直接或者变相挂钩。二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我局共有33份主动公开文件、7份招募公告、6份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决算及2023年预算情况,以及最新权责事项清单及时在思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行政服务事项96件,其中行政许可69件,其它公共服务27件(第三类易制毒备案16件,应急预案备案11件)、14项行政处罚决定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信用思明”网站上公开;双随机检查结果及时公布在福建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及“信用思明”网站。三是强化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我局组织全体干部多次通过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学院、福建干部网络学院、思明区培训超市等途径参加业务或法规培训。其中,11月1日,组织全局人员收听“法治政府建设系列专题讲座”之“学习法治思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在线专题讲座。此外,我局按年续签1名法律顾问,确保了法治护航。

  二、存在的不足

  福建省安委办自2023年7月起每月编制全省83个县(市、区)安全风险指数,动态反映各县(市、区)安全风险状态。思明区1-6、1-7、1-8、1-9、1-10月份全省安全风险指数排名分别为75、77、71、55、41。尽管在一直进步,但排名始终在全省后半部。这也反映了我局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的力度、进度仍需对标市里和其他兄弟区应急局,执法监管刚性措施的运用仍较单一、疲软,执法权威和震慑力仍未充分形成,安全生产执法监管仍存在“宽、松、软”现象及“重检查、轻处罚”等不良倾向。建议把执法次数、处罚次数、处罚率等指标量化并分解到岗、督办到事、考核到人,定期通报各中队执法工作成效,有效推动执法人员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非法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监管执法职责任务落实。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继续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常效、常态工作机制,加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力度。2023年11月10号,针对某行政相对人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案,我局调派一副局长出庭应诉。二是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其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者、组织者、推动者和示范者,并开展了2022年度述法工作。

  四、202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安排

  (一)全面加强机制建设

  1.加强学法用法机制。建立健全长效学法机制,以“宪法周”为契机,通过集中培训、庭审旁听学法、法治讲座、网上学法等多种形式,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委、区委最新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五年改革纲要。

  2.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定、责任追究的法定程序,加强法制审核力度,增强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3.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为深入开展争创模范机关活动,完善全区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就议事决策、依法行政、内部控制等方面建立的制度内容,对照《思明区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清单(各部门)》,逐一查缺补漏,结合本单位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4.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本年度重点监管对象、检查频率、检查方式、检查内容、职责分工等内容,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努力实现依法查处率、问题复查率、举报核查率、案件归档率、文书使用正确率达100%。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所有行政处罚、许可审批事项均于决定作出后七天内在思明区公共信用管理工作平台公示,确保公示率100%;通过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文书管理,明确全过程记录具体形式、内容、载体、储存等内容; 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以及重大执法决定确保法制审核100%。此外,根据《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制度工作方案》,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应当主动告知行政相对人信用影响和修复途径。

  6.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资格认证和复训工作,做到执法人员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100%。按时组织执法证年度审验、注册工作,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在厦门市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实时更新执法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库,对执法证件实施动态化管理。

  7.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认真落实《厦门市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厦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厦门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在规定时限内严格事故调查,坚持“一案双查”,实行“三责同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建立健全“一案三报告”,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

  (三)提升依法行政服务效能

  8.继续加强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工作。继续加强对街道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对街道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第一时间介入指导,对共性案件及时专项指导。加强对典型案例、疑难问题等梳理分析,及时总结执法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

  9.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府服务管理理念和方式,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继续探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0.继续加强诉非联动推进多元解纷工作。在与思明区法院建立工作对接,确定负责领导与联络人后,继续共同推动厦门市诉非联动信息平台的建设与运行。

  11.继续做好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相关工作。该平台的建成将成为福建省依法行政的一张名片。我局将继续按照条线推进的部署模式,及时主动跟进。

  (四)持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12.创新安全生产宣教方法。当前,群众安全意识较淡薄,缺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常识,自查隐患能力、逃生自救技能等仍待提升。要利用“5・12”防灾减灾日、“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现行的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技能。

  13.着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为载体,做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

  14.继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将以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职能为着力点,在新的起点上对法治宣传教育进行谋划,推动我局法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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