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法治思明建设目标,根据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
推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行政职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清理中介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系统。对接省五级十五同事项材料,配置本部门的服务事项清单共81项,并根据新发布的审批服务事项名称及内容修改我局行政审批权责清单及政府公开目录。
根据“放管服”改革文件要求,做好行政审批的制度改革。一是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疫情期间,通过微信、QQ群将不见面审批倡议书、温馨提示等及时告知广大群众,宣传引导申请单位(个人)进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实现政务服务“不打烊”。共办理网上申请4353件,双向邮寄918件,电话指导7197通。
大力推进医师护士等全流程网办工作,自2020年4月开始,思明区在全市各区卫健系统中首推医师护士注册全流程网办,无纸化办理,网办件在省网上获得非常好评率达86.7%。二是衔接好审批下放工作,及时承接市级下放的3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好权责清单的修改及办事指南信息发布。三是提升各项政务服务指标。“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达100%;即办事项由原来的22项提升至64项,占总事项比例79%;全流程网办事项由原来的8项提升至33项,占总事项41%,压缩时限比例由原来的84.44%提升至88%,平均申报材料由原来的5.28件压缩至4.395件。
落实“双随机”抽查机制,从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规范实施、确保成效等方面入手,不断推进抽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实施有力度、见成效。2020年国家双随机共抽出思明辖区市场主体367家,其中:公共场所289家、生活饮用水1家、放射卫生14家、医疗卫生26家、传染病防治25家、计划生育12家;共抽取执法人员27人,完结率100%。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积极做好法制审核,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我局及下属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均配备有法律专业执法人员负责对案卷进行集中审查。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对于复杂案件从调查取证阶段开始加强法律顾问的介入工作,对特别复杂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提请法律顾问审议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推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制定重大案件标准,对于符合标准的重大案件均并报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关文件要求,在卫生计生领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对公共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及时移送涉及刑事犯罪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严惩执法腐败现象。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根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双公示”有关工作部署,积极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制度,2020年共报送“双公示”信用数据4744条。年度行政执法情况及时网站上公开。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职能转变、制度建设、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矛盾调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真处理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和监管失位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处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公开咨询热线、维权信箱、信访接待时间及地点,指定专人接待群众、接听电话。依托12345平台,实现信访件网上受理,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依法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世界卫生日、国家宪法日等纪念日及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同时充分利用与监管对象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的优势和特点,线上线下宣传培训相结合,大力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普及卫生计生知识、疫情防控要求。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切实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严格依照宪法法律履行职责。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重点完善和落实卫生计生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和宪法法律法规列为卫生健康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卫健委、国家卫健委举办的法治专题培训班。
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及时组织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及时完成在岗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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