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思明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全面推进法治典范区建设,为建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思明贡献。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要求和省委依法治省委及市委依法治市委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活动,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两高两化”要求结合起来,转化成全力推动“两个进位”,进一步跳起摸高、争先进位,撑起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中流砥柱。
2.掀起“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热潮”。制定《关于在全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专项活动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内容。全面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开展民法典的系列宣讲活动,组织全区5000多名领导干部参加民法典的网络直播培训讲座,着力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新活力。
(二)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落实强区放权,落细清单制度。跟踪市级下放事项36项的落实情况,督促承接部门及时调整和更新权责清单,并公布办事指南,自承接以来,有21项实现全程网办,总办件3657件。实行“两单”(即权责清单和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申请服务事项从806项优化为793项。梳理区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47项,清理40项,保留并公布7项。对街道权责清单进行再梳理再完善,调整并公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事项清单19项,社区代办点事项清单50项。
2.着力推行“不见面审批”“一次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积极推进容缺受理,有力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推广“三个一”(即一份清单、一窗送件、一次领取)“证照联办”新模式,将涉及营业执照与食药许可证的31个并联事项,从“一次办理一个事项”转变为“一次办成一件事”。开设“开办企业专窗”,将新开办企业的执照、发票、印章统一在专窗申请,实现“企业开办1个环节、1个工作日、零收费”。
3.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一趟不用跑”“互联网+政务服务”、减证便民、证照共享等流程简化工作。按照《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按照任务分解表及完成时限逐项推动,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再优化,审批手续再减少,审批时间再压缩。二是转变“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方式。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办理建筑许可”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对3000万以下工程不强制要求监理,取消1000平以下办公装修消防验收备案。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下称《条例》)。根据《条例》精神,思明区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在区政府常务会组织专题法制讲座,对《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关键少数依法决策的意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更好保障思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是促进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多项法律事务中的参与力度。2020年区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引进、中山路片区改造提升工程等重大事项的法律服务工作,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参加各项专题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2020年共审查各类合同协议75件,审核规范性文件8件,提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咨询意见25件,出具各类书面法律意见88件。
2.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不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力度,认真履行备案审核监督职责。思明区2020年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规范性文件7件,均按照《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后制定发布。接受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件,同时排查全区各部门、各街道规范性文件的报备情况,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制度落到实处。
3.完善规范性文件评估和清理机制。为切实保障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继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区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发布《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厦思政〔2020〕133号),并将清理结果按照程序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同时开展不定期专项清理,按照上级通知要求和实际工作情况,针对不同主体、不同阶段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审批等专项清理工作。
(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提质聚力,不断深化思明区“大城管”体制改革,形成全区城市管理工作“一盘棋”的格局。配套制定了区城管委议事规则和区城管办工作细则,构建高效运行的“大城管”治理格局,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响应街道城管体制改革,进一步下沉执法力量,在莲前、鹭江等中队试点网格化管理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网格化精细管理。
2.做好区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执法证件管理。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公告工作,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审查和确认,并将执法主体名单在思明区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对外公布。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组织行政执法培训无纸化考试,开展行政执法证申请、注册、缴销等工作。截至12月份,共办理执法证新申领26张,注册199张,补办9张,缴销14张,确保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执法。
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出台《厦门市思明区司法局关于印发思明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落实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对复议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及时作出复议决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监督力度。做到该维持的维持、该撤销的撤销,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同时,在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有效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多措并举帮助群众消解负面情绪、走出心理困境,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和社会关系的根本性修复。2020年经调解达成和解或撤回行政复议申请8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全力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思明区总计办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64件,大量行政争议得到妥善化解。
2.建立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各街道全面建立具有思明特色的“近邻”模式多元矛盾调处中心,将人民调解+治安调解+公证辅助+行政调解等多元调解新模式纳入“一站式”近邻调解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不断搭建调解平台,拓宽调解渠道,聚合调解资源,全力化解涉疫矛盾纠纷。2020年,全区各基层调委会调解民间纠纷4337起,调解成功4336起,调解成功率99.9%。我区还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减量工程建设”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开展诉非联动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3.全面总结,全方位探索纠纷化解新途径。扎实推进行政裁决事项梳理工作,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梳理工作,研究如何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精选近五年来的行政处罚案件,编撰形成三篇典型案例入选厦门市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为全市各区入选最多,受到评委专家一致肯定。
一年来,思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厦门获评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作出了思明贡献,但与新形势下全面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法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力量薄弱;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二、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思明区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要立足于抓落实、促提升,按照《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的精神指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结合思明区实际,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照《思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运用绩效评估机制,把依法行政绩效考评作为重要内容,督促全区各部门、各街道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提升专业能力。在继续加强现有法治队伍的基础上,重点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执法监督等法制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全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真正起到防范法律风险的作用。
(三)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案卷的评查,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把好规范性文件质量关。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五)促进行政纠纷实质化解。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解决争议。积极参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意见征求,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的要求,提前布局,谋划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进一步完善区政府各类诉讼案件的流转、办理机制,提升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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