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时间:2020-02-12 09:52

  2019年,思明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开拓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以改革为契机,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一是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上级部署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等变动情况,组织做好“减法”(即取消审批事项)和“加法”(即承接下放事项),努力实现审批事项“瘦身”和服务“健体”目标。截至目前,对应上级取消审批事项53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已承接36项,即将承接33项;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保留24项,取消4项。二是实行“两单”(即权责清单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依照国家、省、市要求,不断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制度化。调整、转移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权责事项51项;分17批次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增加事项21项(即行政许可4项、公共服务3项、监督检查3项、其他权责1项、行政处罚10项),减少事项16项(即行政许可2项、公共服务12项、其他权责1项、行政处罚1项);进一步优化依申请服务事项清单,从806项调整为560项。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行政职权,做到“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三是持续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于2019年9月1日正式推行商事主体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通过网上申报、网上审核、邮寄送达执照或自行下载电子执照,真正实现了设立登记业务“一趟不用跑”,降低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成本。截至目前,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核准通过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超过500家。四是规范街道、社区窗口建设。经与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多次的探讨修改,形成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范本,明确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公共服务事项为23项,社区代办点的公共服务事项为48项,并给予公布,有效解决了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代办点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同时指导街道、社区完成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网上发布及公示上墙。五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个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为目标,大刀阔斧推进改革。制定出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厦思政〔2019〕54号),建立区、街、部门代办(帮办)制度,增设市政服务窗口;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制、推行告知承诺制和联合技术指导、实行“多测合一”和“联合验收”等制度,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政府性投资项目可研审批时间由8个工作日缩短为4个工作日,施工许可阶段总时限由12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联合验收时限压缩为7个工作日,竣工验收转为备案即来即办。今年以来纳入多规平台项目储备项目库78个,办理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可研批复6件,施工许可证核发30件,竣工验收备案16件。六是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财政投融资项目立项(概算)审批均按市、区要求,实行一个窗口受理,通过一个系统收发件,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成。今年以来共办理财政投融资项目立项(概算)审批43 件、有效备案212件。均不要求提供证明事项。其中财政投融资项目立项审批处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与市资规局直属分局并联办理,实现“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实现“一趟不用跑”、“全程网办”。办理结果均通过自动或手工录入厦门市电子证照库,生成电子证照,保障审批过程中部门批文共享。

  (二)以创新为动力,提高依法行政效率。借力“互联网+政务服务” 的乘法效应,实现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依托省网办事大厅,进一步完善区、街道、社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整合相关部门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完成479项区级事项与国家基本目录、省级基本目录的关联和绑定,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尝试整合开设综合窗口,推行“一窗办”,如建设大厅的综合窗口可办理11个区级部门的80个审批事项,自开设以来,共办理事项3694件。大力推行“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截至目前,全区560项依申请审批服务事项中“一趟不用跑”的事项,从原来的134项增加到332项,占比上升为59.3%。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单用途预付卡(其他发卡企业)备案4项事项,全面实现“最多跑一趟”,并建立文件快递制度推动实现“一趟不用跑”,提升服务群众质量。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跟进推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及共享应用,截至12月31日,电子证照入库174类,历史存量573249条,调阅25673次,实现备案类事项全程网办,并推动各部门把部分承诺时限事项转化为即办事项。大力推行“自助办”。今年5月份购买11台“e政务”自助设备布设在工业园区、商务楼宇内,截至目前布设在思明区辖内“e政务”自助设备共96台,截至12月31日,上线至今总访问量超过55万次。

  (三)以监管为抓手,维护依法行政秩序。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结合信用监管和智能监管,不断完善市场秩序监管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今年截至12月31日,对37943户商事主体依法载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对1123家申请移出经营移出名录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行政约谈;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取的4656户企业开展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严厉打击冒用他人身份证骗取登记行为,依法对52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的撤销其登记信息;协助法院执行办理股权冻结2144件,办理各类股权出质登记95件。对辖区大中型酒店、酒楼、烟酒店、餐饮场所进行酒类商品追溯单溯源检查,累计出动酒类执法人员90人次,检查酒类经营企业39家次,现场督促整改20家次。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累计检查单位150家次,出动人员317人次。2019年共接收国家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任务333家,确保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实施有力度、见成效。

  (四)以创新为驱动,推进社会自治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以街道为单位分层次、分批次开展垃圾分类、社区治理等业务培训;注重外出交流学习,吸收借鉴优秀服务成果和经验,拓宽社区治理思路。以社区减负为契机,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引导社区从行政性工作回归主业、聚焦服务,切实把社情摸清摸透,把服务做精做细。完善以社区党组织牵头、小区(楼栋)等自治单元共同发力的居民自治体系,把居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延伸到基层治理的“末梢神经”。不断加强社区“软法”治理,指导社区因地制宜制定居民公约,在社区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风气。积极探索成立“居民议事会”,定期召开大党委工作会议,邀请驻区单位、热心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完善居务公开,加强民主监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健全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积极参与《厦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暂行办法》的意见征集工作,在思明区4个司法所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理顺规范性文件报审流程。2019年区政府共发布规范性文件7件,所有规范性文件都经过法制部门和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加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著名商标、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期间共收集、汇总各部门100余条清理意见,对每一份规范性文件进行逐一审核,清理结果按规定上报市政府,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我区在出台《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若干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精神,印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通知》(厦思政〔2019〕104号),明确思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二)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思明区政府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区政府常务会组织专题法制讲座,对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更好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特别是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依法落到实地。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均按照相关规定向区委请示报告,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厦门市思明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我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高素质高颜值国际化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加强源头管理。在执法主体管理方面,区政府组织开展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工作。同时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2019年我区基本完成了对全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清理,并将所有名单向社会公布,目前名单持续更新中。二是规范事前公示。遵循“所有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原则,及时发布各部门、各街道的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适时进行调整并重新公布,彻底清理了没有依据的执法事项。在执法单位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相关执法文书均指明救济途径及期限,群众可自助扫描二维码查询办事指南。三是推动事后公示。各行政执法单位通过网站、信用中国(思明)、服务窗口定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区商务局商务综合执法大队等执法单位利用微信公众服务号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公开相关信息。

  (三)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明确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经费首先保证执法工作正常开展,执法装备达到基本配置要求,配置了必要的执法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取证工具、办公工具、安全防护用品等,能满足工作需要。如区城管局自2018年以来购置新型执法记录仪108部,数据采集器13台,实现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执法记录仪,每个中队一台数据采集器,每个中队建立可录音录像的问询室,积极推动案件一体化系统的使用,实现市区两局使用同一套办案系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以办公场所搬迁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办案条件,设立案件审理室、指挥室、信息中心,为一线执法人员全面配备执法记录仪,并全员配备录音电话等执法设备,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提供硬件支撑。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结合福建省、厦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于今年10月组织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做好2019年度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整理、归档和自查工作,并报送2019年案卷目录。区司法局根据目录从各部门抽取两个行政许可、两个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对28份案卷评查中,发现案卷没有装订或装订不规范、行政许可审查材料未装订入卷、收件为复印件的未加盖核对章、行政处罚裁量未准确体现等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即知即改。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四)扎实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健全法制审核队伍。区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执法部门至少配备1名法制审核专职人员,并将外聘法律顾问纳入法制审核队伍,形成1+1模式的法制审核力量。二是创新“案审会”模式。部分执法部门创新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成立行政执法案审委员会,部门领导任案审委员会主任,业务机构负责人、法制机构负责人为案审委员会委员,并邀请部门法律顾问参加,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案审制度明确了案审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案审制度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执行区政府每年向区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授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规范性文件制度。认真研究处理区人大及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意见,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多次要求务必要办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并就办理工作作出批示。区政府分管领导严格把关每一件建议、提案的分解、沟通、答复等环节,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政府办梳理建议、提案,明确责任单位,根据各部门职责确定主办、独办、分办、会办、协办单位;明确办理时限,将沟通、答复每个关键节点明确到具体日期;明确工作机制,要求各承办部门要按照“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牵头落实,业务科室具体承办”的工作原则抓好办理工作。2019年全区共承办市、区人大代表议案2件、建议112件、政协委员提案155件,满意率达100%。

  (二)依法接受法院、检察院的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均依法积极应诉,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主动适应行政诉讼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的规定,加强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美区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促进府院良性互动。积极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多次主动出庭应诉,对于确实不能到庭应诉的,均按规定向法院说明情况。对于各级检察机关提起的案件再审审查,各部门、各街道均能够按时、按要求提交材料、反馈意见。

  (三)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进一步提高审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2019年,计划完成审计单位(项目)23个。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审计项目23个,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和专项审计调查报告41篇。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9262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90个,提出审计建议59条。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事项1件。完成区纪委交办核查事项2件。提前部署市对区2个授权审计项目,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区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安居工程审计、巡视整改回头看等。已归还原渠道资金114万元,已上缴财政资金6万元。同时加大对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力度,将审计查出的违规应上缴金额足额上缴财政,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着力做实兜底保障工作。一是落实基本民生保障。认真完成在册低保、特困及低收入等困难人群的复核认定工作和日常审批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退则退”。1-12月共发放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圆梦助学、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补助资金约5900万元,惠及9.2万人次。二是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制定《思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工作的实施意见》(厦思委办〔2019〕63号),在原有的“8+1+1”救助政策基础上(8项救助制度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1为“圆梦”助学特色项目、社会力量帮扶),通过加强精准识别、加强分类帮扶、加强精准监管,为困难家庭实施“一户一档”、“一人一策”的个性化精准帮扶,确保实现全区困难群众“两不愁三保障”。

  (二)加强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2019年1月-12月底,各基层调委会共调处案件3597件,重大疑难案件36件,涉及金额4052万元。强化重点人员摸排管控,多管齐下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至2019年12月底,新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44人,解除矫正426人。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42人,目前在册1783人,安置1783人。

  (三)依法办案,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履行复议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重要作用,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2019年依法处理行政复议案件51件,基本做到“案结事了”。二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重点做好涉民生项目、中心工作的被征收人、被处罚人等行政相对人的行政诉讼应对工作,组织代理律师、相关部门等及时收集证据材料、提交答辩意见并参加开庭审理。三是依法处理信访复查案件。2019年共办结信访复查案件10件,对信访案件依法全面审查,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推动信访事项妥善办结。

  (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推进依法普法治理。召开两次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委员会成立相关文件及《思明区2019年全面依法治区重点工作》。发布《思明区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涵盖38家区直部门、人民团体、司法机关等应着重宣传的清单条目304条,推动“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二是着力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厦门海军护卫舰支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签订军地共建协议,开展经常性送法进军营、法律知识讲座、赠送法治书籍等活动。举办“立德树人 德法兼修——共筑强国梦,守法我先行”为主题的思明区中小学生法治辩论赛。三是提升法治宣传平台。依托厦门网,通过栏目优化、内容优化等形式,吸引更多的网民关注“法治思明”公众号。由厦门网舆情工作室配置专门的工作团队,做好舆情监测、预警、分析,以及协助舆情处置工作,化解热点舆情,把舆情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成立全省首个楼宇“法治体检中心”。在嘉莲街道辖区,设立“磐基中心楼宇法治体检中心”,在原有的区、街、社区三级法律服务联动之外,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近距离服务,更好地为企业“量体裁衣”“对症开方”。二是实现无纸化办公。思明公证处积极推动并实现线上办证,思明法律援助中心全面推进无纸化移动端法律援助办公平台“厦门法律援助援务通”,运用人工智能优化流程设计,为社会治理精细化和公共法律服务高效化提供有力抓手。三是成立“马思远张荣双劳模创新工作室”。旨在推动法律援助与劳模志愿服务的有效衔接,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服务社会,扩大法律援助劳模品牌效应。四是推动线下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依托,建立线下公共法律服务“总店”,并确定条件成熟的91843部队、第一广场、厦门市梧村小学、嘉莲街道盈翠社区为第一批先行先试单位。

  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我区在开展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较好地服务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参与创建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是对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门、街道的规范性文件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法制工作队伍建设有待提升,行政执法部门专职法制审核人员机制不够到位;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类业务培训力度不够,依法行政水平、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八、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对照《思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落实责任。加强法制学习,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对法制队伍力量的提升建设。在继续加强现有法制队伍的基础上,重点要推动区级法制机构内设法制科,购买法律顾问助理服务等工作。同时开展法制培训,切实提高法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真正起到风险防范、规范决策的作用。

  (三)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监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全面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方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及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四)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管理。要在《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颁布实施的契机下,加强对区政府及各部门、街道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把好规范性文件质量关。继续开展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合理运用评估结果,提升决策水平。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清理工作。

  (五)加强对行政争议纠纷的处置化解。依法及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解决争议。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与行政审判良性互动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及时依法依规办理信访复查案件,推动行政争议事项妥善化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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