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在本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区政府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区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区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九)依法行使任免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包括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本级一个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额拨款 |
20人 |
20人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紧抓经济发展。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促进政府大力强化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为全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有力支撑。支持政府做好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将政策扶持、融资支持、人才引进和服务资源向民营企业倾斜,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听取项目带动推动产业提速提质工作情况,助推政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项目带动战略,主动对接和融入“双千亿”工作,优化“五个一批”项目推动机制,进一步促进产业提速提质。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全区发展。
(二)紧把财政运行。持续加强对预决算工作监督,听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作满意度测评。认真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不断强化对支出预算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加强预算联网监督,提升监督及时性、公开透明性和信息完整性。继续实行预算绩效与决算同报告制度,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拓展预算绩效评价领域,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紧促城区品质。持续关注街区立面综合整治提升,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加强城区精细化管理,推进城区功能和品质提升。持续开展“双车”综合治理专项监督,助推“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共享单车乱停放等问题的解决,逐步建立完善“部门执法+企业管理”的联动模式。听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审议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强化部门联防联控和污染防治应对,加快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持续助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听取绿化改造工作情况,促进公园绿地改造提升,完善公园功能分区和设施,实现人民群众对居住品质的美好愿望。
(四)增进民生福祉。审议中小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情况,推动加快建立组织协调、安全保障和成本补偿机制,形成健康有序开放格局,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发展。听取贯彻文化市场管理条例工作情况,规范文化经营活动和市场执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发展与繁荣。跟踪监督文物保护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推动政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五)推进两岸融合。听取政府贯彻落实“惠台60条”工作情况,推动台湾同胞在我区学习实习、就业创业、居住生活等方面待遇同等化、便利化,推动台资企业在我区更好更快发展。推动引进台湾优势产业、优质项目、优秀人才,深化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加大两岸民间信仰的交流力度。进一步落实公民旁听办法,邀请台湾同胞旁听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参与视察调研,了解人大决策过程,知情知政,增进情感认同。
(六)促进法治建设。深化法治中国典范城区建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题调研,推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持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不断提升公民法治观念。督促政府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审议意见,提高公民消防意识,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围绕监察体制改革,探索运用法治思维进行监督的有效形式。围绕司法体制改革,听取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情况、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促进公正司法。跟踪监督“一府两院”贯彻实施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决议的情况,确保决议落地见效。
(七)做优代表工作。组织好代表视察调研、联系群众、履职述职等活动,让代表闭会履职更加“活起来”。加强指导,优化保障,引导代表提出立意更高、分析更准、针对性更强的议案建议,提高代表代言行权的深度。搭建平台,拓宽阵地,深化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站)建设,重点抓好组织实施、制度落实、宣传保障等,进一步提升联系群众工作的规范化和实效性。深入推进“人大代表网上联络站”建设,发挥线上线下“双翼”合力,畅通社情民意反馈渠道,实现代表联系群众“零距离”。
(八)做强自身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正确政治方向。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的建设,着力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加强政治理论、宪法法律和人大业务学习,致力提升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能力,致力提升为民行权、依法监督的能力,致力提升调查研究、审议决议的质量。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紧、硬、实”的作风,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努力把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
(九)做实创新提升。坚持“日常工作制度化、法定工作程序化、监督形式多样化、重大事项报告规范化”原则,着力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思明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科学界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严格规范报告时限、内容和程序。制定开展执法检查的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狠抓问题落实整改,确保法律实施不打折扣。修改宪法宣誓暂行办法,完善宣誓程序,强化公职人员宪法意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为125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4万元,增长0.7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3.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为125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4万元,增长0.7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75.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09.14万元,公用支出65.93万元;
2.项目支出278.33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53.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9.4万元,增长0.75%,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长原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人大)882.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人大会议 65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费等支出。
(三)人大监督0.5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等支出。
(四)代表工作141.4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和补选人大代表经费等支出。
(五)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43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工作专项业务经费、课题调研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0.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2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11.72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8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根据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32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各省、市、区人大工作联系、学习交流、企业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3.6%,主要原因是:接待单位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实行公务统一派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1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3.87万元,下降5.54 %。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份,涉及财政资金1253.4万元;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136.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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