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思明区财政局 时间:2016-03-02 09:51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职责是:1、在本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区政府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区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区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7、撤销区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8、在区人代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代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9、依法行使任免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属党政机关,下设6个工作机构。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额拨款

21

1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思明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思明区委的领导下,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指领,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围绕中心,依法履职,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法治思明,建成“五大发展”示范区,推进幸福思明建设迈向新阶段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发展责任担当。扣紧“十三五”规划实施、结构性改革和“三个转型”等重大发展议题,履行人大职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研究谋划人大工作,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系统性、协同性和针对性,力求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在推动发展中目标取向同融合、实施过程互促进、实际成效相得益彰

()强化法律责任担当。发挥好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思明建设,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有效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权,全面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成为法治思明建设的倡导者、实践者、推动者和维护者。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对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探索与实践。认真行使好人大的任免权,完善人事任免工作的程序和方法,选取“一府两院”的4个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对评议部门的依法行政、履行职责和勤政廉政等3个方面进行满意度测评。

()着力善于监督。始终把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上,善于监督,促进落实。注重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的有机结合,抓大事,议大事,管大事,树立和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心的大事,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确定监督的重点和内容。安排创新驱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新常态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创新审判机制等12项议题。

(    )着力敢于监督。认真解决重监督、轻整改落实的短板问题。在执法检查中,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注重暗访,了解实情,把握针对性。在视察调研中,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事先告知与随机走访相结合,市、区人大代表联合,区街工委联动、街道工委“结对联盟”,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有问题分析、切实可行的建议,使视察调研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抓手。在常委会审议中,讲真话,问实情,敢诤言,提建议,督促“一府两院”限期整改,务求见到实效。对区老年人活动中心、厦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民生议案建议进行“回头看”,力促落实。

(五)着力创新监督。积极打造人大代表监督、人民群众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人大网络监督平台,建立起监督检查、情况反馈、整改落实、跟踪督办等行之有效的复式监督模式。实行执法检查的跨年度滚动监督,继续开展老年人权益、义务教育、市容管理等3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加强对老年人健身康乐、养老服务,均衡优质教育资源,行车难停车难、垃圾不落地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关注供给侧改革。实行财政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到工委会或常委会说明,以及政府投资建设重大项目财政资金绩效第三方评估的监督办法。切实保证监督工作从就事论事的一般监督向落实各项监督举措的机制化监督转变。

(六)抓实人大代表工作。围绕审议议题、活动主题、换届选举,加强学习培训,全员轮训,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持续深化代表联系群众“五项制度”。加强对代表建议意见的督促办理,推动建议意见办理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尤其要扎实抓好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精心组织,风清气正,严把代表的入口关、结构关、组织关、素质关和选举关。

(七)抓实“三型”机关建设。按照“强素质,树形象,创业绩”的机关建设目标,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和务实型机关。突出以“三学一做”为主题的思想政治建设,秉持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的要求,强化人大班子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条例一准则”,落实中央18号文件精神,推进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和街道人大工委建设,着力于法律知识、表达能力和履职能力的提升。

(八)抓实人大宣传工作。加强宣传策划,继续在《海西晨报》开辟“思明人大之窗”,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报道工作新亮点和新成效,宣传代表履职风采,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 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收入预算为1072.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72.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72.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514.41万元,公用支出132.72万元,项目支出425.0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2.1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人大事务)611.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人大会议70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费支出。

(三)人大监督8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等支出。

(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3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等支出。

(五)代表工作208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思明区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经费等支出。

(六)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9.02万元。主要用于课题调研经费、人大工作专项业务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七)行政单位医疗24.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10.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不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5.58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各省、市、区人大工作联系、学习交流、企业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支出相比下降84.0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简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停车、洗车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因省里尚未批复我市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我单位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一年予以安排预算。待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实施后,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预算。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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