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区采购办 时间:2015-03-20 13:15

2015年部门预算经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1、在本区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领导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3、召集本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4、讨论决定本区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5、根据区政府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6、监督区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区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7、撤销区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8、在区人代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代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9、依法行使任免权。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属党政机关,下设6个工作机构。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额拨款

22

20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要任务是:在中共思明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务求实效,主动适应新常态,着力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为加快转型发展,全力建设幸福思明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推进法治建设

    1、依法行使决定权作出办理《关于加快环岛路沿线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的议案》、《关于在鼓浪屿试点垃圾分类处理的议案》、《关于打造江夏堂状元文化广场的议案》的决议,围绕“全面推进法治思明建设,打造法治中国典范区”作出决议,加大决议执行跟踪督办力度。

2、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改进和规范人大任命“一府两院”人员任前了解和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制订并施行对“一府两院”及其部门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二)持续推进监督工作

3、着力助推发展。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思明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情况、2014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15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思明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规划(2011-2015)实施情况、产业转型升级情况、2014年区级财政收支决算、2014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2015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4年区级决算。

4、着力民生保障。专题询问区人民政府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厦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两违”整治工作情况、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民政府2014年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文物保护工作情况、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5、着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听取区人民法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司法公开工作情况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思明公安分局2015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监督,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6、着力监督举措。推动区街人大工委联动视察监督;继续实行部门决算(草案)审签,试行人大委室联动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审查;推进同级审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示;扩展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制订区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督暂行办法,深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

7、着力信访成效。立足人大监督职能,围绕“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标,切实做好重点案件交办转办督办工作,突出解决好信访督办事项办理质量问题。注重跟踪督办,增强督办力度,提高人大信访工作实效。

(三)持续推进代表工作

8、加强履职学习。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准确领会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精神,强化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增强履职使命感。根据代表结构,采取分专业小组开展业务培训,深化代表联系群众内涵。在《海西晨报》上开辟“思明人大之窗”专版,拓展宣传平台,增强代表联系群众成效,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9、加强履职实效。进一步量化目标、细化标准、完善落实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各项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引导代表在更高站位上,提出切实可行的议案建议。区人大工委和街道代表组联合督办代表议案和重点建议,组织代表视察办理进度,实地验收办理结果。规范闭会期间代表联系群众收集意见建议的交办、督办流程,及时跟踪推进。探索推动政府表彰代表建议办理先进单位的做法,增强承办部门工作主动性。组织代表优秀议案、建议评选表彰,激励代表更好履职。

10、加强工作联动。自觉接受上级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强化市区代表履职联动机制,畅通建议意见反馈渠道。加强检查监督,组织工作交流,及时点评考核,激发代表参与活动的内在动力。推动街道人大工委扩展触角,善于监督,挖掘特色,创树品牌。认真做好区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前期准备工作和会议期间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四)持续推进自身建设

11、注重作风提升。总结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发扬钉钉子精神,抓细、抓常、抓长,完善机制、强化行动,保持常委会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常态化;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改进调查研究,察实情、办实事、讲实效,督促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12、注重素养提升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定好位、不越位、补缺位的涵养,培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和街道人大工委工作人员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品格,提高知行合一、见贤思齐能力,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常委会及其参谋助手作用。

13、注重创新提升把握新形势下做好人大工作的脉搏,主动适应新常态、新任务、新要求,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拓展人大工作领域,力求在理念思维、工作机制、实践探索等方面有所创新,不断提升地方人大为民履职、依法履职、科学履职新水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5, 思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收入预算为85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7.87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57.8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03.69万元,公用支出111.18万元,项目支出34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人大事务)486.2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人大会议108万元。主要用于思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经费等支出。

(三)人大监督38万元。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经费等支出。

(四)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等支出。

(五)代表工作88万元。主要用于补选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经费等支出。

(六)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重点课题调研经费、人大工作专项业务经费等。

(七)行政单位医疗19.8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八)公务员医疗补助8.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9.2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不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35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各省、市、区人大工作联系、学习交流、企业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7.36%,主要原因是:接待来访单位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4.2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停车、洗车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相比支出持平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表3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4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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