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决算说明
时间:2016-08-30 17:1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二)对本地区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三)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四)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五)依法开展本院的检察技术信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包括14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全额财政拨款  

132  

121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5年,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人大十六届四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美丽厦门、幸福思明建设,服务大局更加主动、法律监督质效增强、规范司法深入推进。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围绕环境监管、工程建设、市政管理等重点领域,查办职务犯罪,针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进行专项预防调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起诉诈骗、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137人,通过两岸司法互助协定办理全省首例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案。积极参与“亮剑扫毒会战”等专项行动,强化对毒品犯罪、网络诈骗、“伪基站”等治安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重视维护民生,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起诉制售假药、伪劣产品案件52件95人。积极查办涉农惠民等领域的刑事犯罪,妥善办理公安部督办的销售伪劣胡萝卜种子系列案件,维护200余户被害农户合法权益。强化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开展民事支持起诉3件,依法帮助困难群众获得人身损害赔偿款、医疗费等38万余元;开展司法救助2件,为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3万元。依托检务综合接待大厅,优化便民措施,建成网上、掌上、实体检察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办理和在线服务。  

  (二)依法查办犯罪。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件17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5人(其中处级要案6件、百万元以上案件2件),同比上升37.5%。开展查办和预防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监管漏洞,立案查办系列滥用职权案件,为国家挽回损失800余万元。所办理的全市首例食品监管渎职案,入选“厦门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十佳案件”。  

  (三)着力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5人,纠正漏捕3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75人,不起诉8人;追诉8人,追诉漏罪26件,改变侦查机关不当定性24件45人,均获判决支持。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规范执法《检察建议书》3份。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对484名在矫人员逐人建立台账,严防脱、漏管。严格依法开展特赦检察工作,对5名罪犯发出同意提请特赦的检察意见书,均获采纳。  

  四、2015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5年年初结转结余181.29万元,本年收入5090.21万元,本年支出5182.73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8.76万元。  

  (一)2015本年收入5090.21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24.52万元,增长4.6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039.1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 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51.09万元。  

  (二)2015本年支出5182.73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418.08万元,增长8.7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495.2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30.25万元,公用支出564.99万元。  

  2.项目支出1687.4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分类)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9.48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83.79万元,增长5.8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行政运行2209.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90.93 万元,增长8.6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一般行政运行管理事务1005.52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77.57万元,增长21.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258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减少21.39 万元,下降7.67%。主要原因是科技强检项目使办案成本降低。  

  4.其他检察支出955.58万元。2014年决算数减少170.61万元,下降15.15%。主要原因是科技强检项目使办案成本降低。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96.96万元。2014年决算数增加13.23万元,增长3.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6.行政单位医疗149.39万元。2014年决算数增加59.85万元,增长66.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7.公务员医疗补助66.92万元。2014年决算数增加27.74万元,增长7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495.24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243.74万元,增长7.5%,具体情况如下(按类级经济分类统计):  

  1.工资福利2144.2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89.18万元,增长4.34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商品和服务支出785.33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36.14万元,增长6.83%。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且因市场因素一些商品和服务价格涨。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99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加118.41万元,增长17.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具体款级经济分类支出情况,详见附件7。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75万元,同比下降10.13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8.38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71.97万元,2015年执法执勤用车购置3辆。公务用车运行费86.41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9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294.89%和0.36%,主要原因是:报废更新警用车量较去年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4.37万元。均用于来我院联系公务的外地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均有派出单位公函),累计接待32批次、接待总人数439人。与2014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4.52%。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政府采购总额12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4.37万元。  

    

  附件: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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