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五部分 附件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再审的案件、抗诉案件。
(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三)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
(四)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五)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七)协助区党委考察干部人选。
(八)在审判中宣传法治,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九)管理本院的司法行政事务。
(十)承办其他应由思明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包括16个庭、处、室,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思明区人民法院 |
财政拨款 |
213 |
328(含123名非编人员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0年,思明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5.5万件,比上年增长13.9%,办结5万件,比上年增长14.9%,受理数和结案数均为全省第一。发回重审、改判(错误)率指标全市最低,审判质量始终保持全市领先水平。16篇案例被国家法官学院选编,两篇裁判文书获评全国优秀业务成果,1场庭审直播获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策划奖。全年15个集体和78名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表彰,其中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
(一)忠诚履职勇担当,聚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与区政府共建全市首个司法“抗疫”平台,开展司法“抗疫”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与市国资委共建司法助企机制,发布十五项“防疫助企”举措,依法审慎采取查封、冻结措施,帮助企业及企业主渡过疫情难关,两起案件入选厦门十大“服务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开展“向代表问需问计”活动,选派资深法官与全区10个人大代表团、96名代表结对子,一对一精准提供涉疫情法律服务。大规模开展线上诉讼活动6.6万次,确保执法办案“不打烊”。在线诉讼服务成效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组织干警参与辖区疫情防控346人次,累计志愿服务达7823小,2名同志因表现优秀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通报表扬。
依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7件172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53人。严惩乔某某等敲诈勒索、倒卖船票案,维护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的良好形象。大力推进“黑财清底”,判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财产5225万元,执行到位近5000万元,数额全市第一。拍摄扫黑除恶主题微电影《向阳而生》,荣获首届中国法治微电影“组委会特别奖”。审理16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95亿元,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1.5亿元。从重从快审结全省首例涉疫情寻衅滋事案,为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涉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机制。设立全国首家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在全国率先推行要素式担保物权实现程序,推出全流程在线办理的电子支付令,高效办结涉金融审判执行案件2.2万件,金额达105.04亿元,助力辖区引进新希望集团等一批优质项目。密切关注金融行业风险,反映我省私募基金乱象的专报信息得到市委书记的批示。“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改革创新项目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50典型案例”。高效审结商事纠纷2万件,金额达58.68亿元,有力促进公平交易。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69件,审结的某知名品牌商标侵权系列案得到央视《经济半小时》点赞,某网红品牌著作权纠纷案入选《2020年中国反侵权假冒年度报告》。
支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78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着力构建“官”民和谐的行政诉讼环境,促进工伤、土地征收等157起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四成案件协调撤诉。发出行政司法建议23件,推动行政机关完善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公共事务的管理。建立执法难点联动调研机制,多渠道强化府院互动,为辖区300余件“两违”案件的化解与食品安全群体事件的处置提供治理思路。连续编发7期《行政审判动态》,向20多家行政机关提示45个执法风险点,得到省市法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司法为民解难题,倾力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民生答卷更有厚度。依法办结涉民生案件5580件,有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全国首例食品添加缓泻药处罚案、全市首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处罚案,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在全市法院率先回应“海外代孕”“胚胎移植”“寄血验子”等民生热点,以司法裁判弘扬公序良俗。审结涉不动产纠纷3276件,发布房地产审判白皮书与十大典型案例,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妥善处理涉岭兜、何厝片区旧村拆迁改造纠纷,参与中山路、湖滨片区改造项目的法律论证,为提升城区品质贡献司法智慧。注重维护家庭和谐,为离异家庭成员提供心理,七成离婚案件协调化解。加强司法救助,减免缓交诉讼费63.2万元,发放救助金98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执行攻坚更有力度。执结案件2.2万件,增长24.4%,执行到位金额112.15亿元,增长59.6%。执行攻坚得到省高院肯定,获评省“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在全市率先推行执行团队改革,成立专门财产处置团队,优化工作流程,全年变现房产、车辆等554宗,司法拍卖成交额达13.06亿元,比上年增长30.1%。率先全市建立执行“预处罚”机制,促使16名被执行人主动还款362万元,得到市中院王成全院长肯定。强化执行威慑,开展服务脱贫攻坚、“六稳”“六保”等专项执行行动8次。腾退群鸿商业城、唐颂古玩城等地块,面积达16万多平方米,有力保障市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打击拒执罪工作,移送拒执犯罪线索47人,判刑12人。
诉讼服务更有温度。在微信公众号上开门纳谏,征集意见建议600多条,将群众的呼声作为优化诉讼服务的重要抓手。一年来,我们扩建改善了立案场所,增设3个服务窗口,完善立案机制,确保15项服务 “一次办好”。打通银行、财政与法院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诉讼费交退“网上办”。畅通执行法官固定接待、12368热线答疑“双渠道”,疫情期间推出执行微信预约小程序,选派资深法官“坐诊”疫情法律服务专线,全年“一对一”接待来访群众5万多次,接听群众来电1.6万次。推进“一站式”智慧解纷,与辖区34个单位全面对接在线司法确认,当场确认化解纠纷399件。
(三)守正创新重实效,全力提升司法公信水平
全方位推进诉源治理。深化源头治理,加强多部门联动,成立全市首个“诉源治理中心”,把256名特邀调解员、24个特邀调解组织请进法院,为“近邻”提供治理平台。全省首创“衍生案件”治理机制,防止“一案生多案”。今年以来,源头化解纠纷13024件,一审新收案件同比减少4%,诉源治理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专题刊发。深化金融协同治理,发布《民间借贷审判情况通报》,不定期公布职业放贷人名录,积极移送涉套路贷线索。2019年下半年起无新增涉职业放贷案件,民间借贷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4.5%。深化社会治理,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不足、旅游行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发出司法建议,推动15家企事业单位规范经营。
全流程优化审判机制。创新诉前调解“四同步”机制,提升案件调解实效,调解成功率达62%。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三项改革成果被省高院简报推广。简化庭审流程,简案开庭时间节约一半。87.4%的民商事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办理,平均审理期限缩短9天,同比减少13.3%。简案分流快审机制在全国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研讨会上介绍推广。推行系列案件示范诉讼机制,高效化解涉教育培训、健身机构等群体性纠纷,得到省高院吴偕林院长的批示肯定。出台防范裁判冲突的管理规定,制定类案办理要素指南,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推行执行通知前置机制,缩短执行周期28天,同比减少28.3%,执行效率明显提高。强化院庭长监管职能,院庭长监管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典型案例,
全领域净化司法环境。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为诚实守信的当事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84份,给予减免诉讼费等“诚信红利”。严惩辱骂法官、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61人次,罚款151.6万元,判刑15人,司法环境明显改善。与海西晨报共建全省首家融媒体中心,组建全国基层法院首个法治传播专家顾问库,多渠道、高品质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官方微博、微信粉丝突破53万,司法“朋友圈”不断扩大。《新华社》《今日说法》等权威媒体报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500多篇次,有力提升公民遵法守法意识。司法宣传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扩大,微博连续11个月跻身全国法院十强,微信公众号连续13个月荣登全国中基层法院榜首,以中基层法院第一的排位,获评全国法院“十佳微信账号”。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公开01表 |
|||
部门/单位: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本级) |
单位:万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决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分类) |
决算数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15,180.3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四、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4,184.85 |
五、事业收入 |
0.00 |
五、教育支出 |
0.00 |
六、经营收入 |
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00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八、其他收入 |
0.00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1.94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251.24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00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0.00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0.00 |
本年收入合计 |
15,180.39 |
本年支出合计 |
14,988.03 |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
0.00 |
结余分配 |
0.00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184.60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376.96 |
总计 |
15,364.99 |
总计 |
15,364.99 |
注:1. 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
||||||||||
部门/单位: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本年收入合计 |
财政拨款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 |
事业收入 |
经营收入 |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其他收入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15,180.39 |
15,180.39 |
|
|
|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197.20 |
14,197.20 |
|
|
|
|
|
||
20405 |
法院 |
14,197.20 |
14,197.20 |
|
|
|
|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9,055.04 |
9,055.04 |
|
|
|
|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46.83 |
1,546.83 |
|
|
|
|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315.42 |
2,315.42 |
|
|
|
|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1,279.91 |
1,279.91 |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1.94 |
551.94 |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51.94 |
551.94 |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82.88 |
182.88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69.06 |
369.06 |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51.23 |
251.23 |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1.23 |
251.23 |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71.35 |
171.35 |
|
|
|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9.88 |
79.88 |
|
|
|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180.00 |
180.00 |
|
|
|
|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80.00 |
180.00 |
|
|
|
|
|
||
2129901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180.00 |
180.00 |
|
|
|
|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197.20 |
14,197.20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公开03表 |
|||||
部门/单位: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经营支出 |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14,988.03 |
11,401.85 |
3,586.18 |
|
|
|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184.86 |
10,598.68 |
3,586.18 |
|
|
|
|
|||||
20405 |
法院 |
14,184.86 |
10,598.68 |
3,586.18 |
|
|
|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9,052.02 |
9,052.02 |
|
|
|
|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46.66 |
1,546.66 |
|
|
|
|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315.42 |
|
2,315.42 |
|
|
|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1,270.76 |
|
1,270.76 |
|
|
|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1.94 |
551.94 |
|
|
|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51.94 |
551.94 |
|
|
|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82.88 |
182.88 |
|
|
|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69.06 |
369.06 |
|
|
|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51.23 |
251.23 |
|
|
|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1.23 |
251.23 |
|
|
|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71.35 |
171.35 |
|
|
|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9.88 |
79.88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
|||||||||
|
|
|
|
公开04表 |
|
||||||
部门/单位: |
|
单位:万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金额 |
项目(按功能分类)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
||||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5,180.39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二、外交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三、国防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14,184.85 |
14,184.85 |
0.00 |
0.00 |
|
||||
|
|
五、教育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1.94 |
551.94 |
0.00 |
0.00 |
|
||||
|
|
九、卫生健康支出 |
251.24 |
251.24 |
0.00 |
0.00 |
|
||||
|
|
十、节能环保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二、农林水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六、金融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
0.00 |
0.00 |
0.00 |
0.00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5,180.39 |
本年支出合计 |
14,988.03 |
14,988.03 |
0.00 |
0.00 |
|
||||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184.60 |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
376.96 |
376.96 |
0.00 |
0.00 |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184.60 |
|
|
|
|
|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
|
|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0.00 |
|
|
|
|
|
|
||||
总计 |
15,364.99 |
总计 |
15,364.99 |
15,364.99 |
0.00 |
0.00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
|
||||
部门/单位: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合计 |
14,988.03 |
11,401.85 |
3,586.18 |
|
|
204 |
公共安全支出 |
14,184.86 |
10,598.68 |
3,586.18 |
|
20405 |
法院 |
14,184.86 |
10,598.68 |
3,586.18 |
|
2040501 |
行政运行 |
9,052.02 |
9,052.02 |
|
|
20405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546.66 |
1,546.66 |
|
|
2040504 |
案件审判 |
2,315.42 |
|
2,315.42 |
|
2040599 |
其他法院支出 |
1,270.76 |
|
1,270.76 |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51.94 |
551.94 |
|
|
20805 |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
551.94 |
551.94 |
|
|
2080501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182.88 |
182.88 |
|
|
208050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369.06 |
369.06 |
|
|
210 |
卫生健康支出 |
251.23 |
251.23 |
|
|
21011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251.23 |
251.23 |
|
|
2101101 |
行政单位医疗 |
171.35 |
171.35 |
|
|
2101103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79.88 |
79.88 |
|
|
212 |
城乡社区支出 |
|
|
|
|
21299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
|
|
2129901 |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公开06表 |
|
||||||||
部门/单位: |
|
|
单位:万元 |
|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
经济分类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经济分类科目 |
科目名称 |
金额 |
|
||||||
|
|||||||||||||||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10,087.34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67.53 |
307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0.00 |
|
||||||
30101 |
基本工资 |
851.59 |
30201 |
办公费 |
140.33 |
30701 |
国内债务付息 |
0.00 |
|
||||||
30102 |
津贴补贴 |
2,304.87 |
30202 |
印刷费 |
50.77 |
30702 |
国外债务付息 |
0.00 |
|
||||||
30103 |
奖金 |
4,526.58 |
30203 |
咨询费 |
0.00 |
310 |
资本性支出 |
41.38 |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0.00 |
30204 |
手续费 |
0.00 |
31001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0.00 |
|
||||||
30107 |
绩效工资 |
0.00 |
30205 |
水费 |
0.00 |
31002 |
办公设备购置 |
35.61 |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369.01 |
30206 |
电费 |
0.00 |
31003 |
专用设备购置 |
4.46 |
|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0.00 |
30207 |
邮电费 |
55.63 |
31005 |
基础设施建设 |
0.00 |
|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162.94 |
30208 |
取暖费 |
0.00 |
31006 |
大型修缮 |
0.00 |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79.88 |
30209 |
物业管理费 |
0.00 |
31007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0.00 |
|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8.46 |
30211 |
差旅费 |
2.61 |
31008 |
物资储备 |
0.00 |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634.94 |
30212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00 |
31009 |
土地补偿 |
0.00 |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30213 |
维修(护)费 |
38.55 |
31010 |
安置补助 |
0.00 |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1,149.08 |
30214 |
租赁费 |
0.26 |
31011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0.00 |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05.60 |
30215 |
会议费 |
0.00 |
31012 |
拆迁补偿 |
0.00 |
|
||||||
30301 |
离休费 |
0.00 |
30216 |
培训费 |
0.00 |
31013 |
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
||||||
30302 |
退休费 |
0.00 |
30217 |
公务接待费 |
1.30 |
31019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0.00 |
|
||||||
30303 |
退职(役)费 |
0.00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0.00 |
31021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0.00 |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30224 |
被装购置费 |
5.95 |
31022 |
无形资产购置 |
1.31 |
|
||||||
30305 |
生活补助 |
24.20 |
30225 |
专用燃料费 |
0.00 |
31099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0.00 |
|
||||||
30306 |
救济费 |
0.00 |
30226 |
劳务费 |
62.56 |
312 |
对企业补助 |
0.00 |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0.00 |
30227 |
委托业务费 |
0.00 |
31201 |
资本金注入 |
0.00 |
|
||||||
30308 |
助学金 |
0.00 |
30228 |
工会经费 |
216.54 |
31203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0.00 |
|
||||||
30309 |
奖励金 |
0.00 |
30229 |
福利费 |
0.60 |
31204 |
费用补贴 |
0.00 |
|
||||||
30310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0.00 |
30231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3.17 |
31205 |
利息补贴 |
0.00 |
|
||||||
30311 |
代缴社会保险费 |
0.00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149.99 |
31299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0.00 |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81.40 |
30240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0.00 |
399 |
其他支出 |
0.00 |
|
||||||
|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9.28 |
39906 |
赠与 |
0.00 |
|
||||||
|
|
|
|
|
|
39907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0.00 |
|
||||||
|
|
|
|
|
|
39908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0.00 |
|
||||||
|
|
|
|
|
|
39999 |
其他支出 |
0.00 |
|
||||||
人员经费合计 |
10,292.94 |
公用经费合计 |
1,108.91 |
|
|||||||||||
|
|
|
|
|
|
|
|
|
|
|
|
|
|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7表 |
部门/单位: |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决算数 |
合计 |
1 |
108.35 |
1. 因公出国(境)费 |
2 |
0.00 |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3 |
107.05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4 |
70.96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5 |
36.09 |
3. 公务接待费 |
6 |
1.3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
|||||||||
|
|
|
|
|
|
|
|
|
公开08表 |
|
部门/单位: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年初结转和结余 |
本年收入 |
本年支出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类 |
款 |
项 |
栏次 |
1 |
4 |
7 |
8 |
11 |
12 |
|
合计 |
|
|
|
|
|
|
|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
|
|
|
公开09表 |
|
部门/单位: |
|
|
单位:万元 |
|
||
项 目 |
本年支出 |
|
||||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
|
||||||
|
||||||
栏次 |
1 |
2 |
3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
|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84.6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5180.39万元,本年支出14988.03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6.96万元。
(一)2020年收入15180.3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8.78万元,增长7.12%,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80.39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事业收入0万元。
6.经营收入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二)2020年支出14988.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2.47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综合定额、工会支出等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1401.8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55.19万元,公用支出1546.66万元。
2.项目支出3586.18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4988.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2.47万元,增长4.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综合定额标准增加,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9052.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0.06万元,增长8.25%。主要原因是人员及相关奖金增加。
(二)一般行政管理154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4.85万元,增长59.15%。主要原因是综合定额标准增加。
(三)项目支出3586.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6.53万元,下降13.85%。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压缩经费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部门请说明“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01.8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292.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0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08.35万元,比调整预算的80.2万元(年初预算80.2万元,执行中追加28.15万元)增加35.10%。主要原因是购买三辆公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05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42.08万元下降24.65%,主要是燃料和维修费用下降。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70.96万元,比年初预算的73.88万元下降3.95%,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3辆,主要是:旧车达报废年限,经批准购买3辆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09万元,比年初预算的68.20万元下降47.08%,主要是维修、燃料费支出较少,且调整用于购买新车。截至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比年初预算的12万元下降 89.17%。主要是接待用餐标准控制较好,累计接待10批次、105人次。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办案业务费、档案电子化项目等2020年度1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评价结果分数分别为办案业务费98分、档案电子化项目98分、辅助人员经费项目99分、协同创新经费项目97分、金融与互联网协处中心场地租金项目99分、设备购置项目96分、维修维护项目99分、物业、水电费项目99分、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97分、综治、宣传、人才普法关工委等项目97分,具体详见附件《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评分表》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8.9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4.25%,主要是:人员增加、人员标准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6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最高院相关文件规定,办案业务费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支付办案费、邮电通信费、业务交通费、业务会议费、业务培训会、劳务费、法治宣传费、业务资料费、服装费、专项调研费、业务交流费、业务设备消耗费、业务设施管理费、业务档案管理费、信访补助费、司法救助费和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在使用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范围、标准内进行开支。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1、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完成;
2、进一步促进业务水平,提升业务能力;
3、减少诉讼奔波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预算金额为805.2万元,资金实际到资805.2万元,资金实际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业务费(办案差旅费、业务耗材费、法律文书费、翻译辩护费、押解执行费、案件咨询费、业务培训费、法警保险费、警务用品费等)346.59万元;邮电通信费(司法专邮、通讯费)358.19万元;书刊资料费19.11万元;其他费用(办公用品耗材费用,标识、门禁制作费用等)81.31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相关制度和我院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对资金使用严格审批,包括各项办案业务经费支出预结算审批等,并经会计核算审核确认后方能支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由我院负责监管、使用。我院为加强预算管理,年初制订了资金年初预算,由院财务室负责管理,由院办公室成立自评小组对项目效果进行检查评价。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依据《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项目支出范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对项目支出情况进行相应检查,保障项目支出在合理支出范围内,按时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检查项目经费支出与预算经费是否存在偏差。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该笔项目资金的使用按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合理、合规的使用。
2、从产出性分析
2020年度本院受理案件数有54880件,案件结案数50070件,全年受理案件结案率91.24%,全年受理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55.49%;
3、从效益性分析
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处理相关案件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完成,进一步促进业务水平,提升业务能力,减少诉讼奔波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专项资金绩效评估工作总体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对规范项目管理、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等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在自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1、预算资金不足,难以发挥业务保障效益。近年来,收案数量直线上升,办案业务开支也随之增加。一般来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与法院的年度审结案件数量相适应。但是,本项目资金年初下达预算额度不大,难以全面体现预算资金的业务保障效益。
2、办案业务开支范围难以有效囊括现有业务。随着社会各领域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些传统的办案方式已经被现代化所取代,在办案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些新类型办案费用,与先前规定的办案业务经费允许的开支范围有一定的差异。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针对以上专项资金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增加办案业务经费指标,发挥业务保障效益;二是根据法院工作实际,扩大办案业务经费开支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不断的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办案业务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全年受理案件数量:5万件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3% |
3 |
全年受理案件结案率≧82% |
3% |
2 |
||||
个案实际执行标的到位率≧41% |
3% |
2 |
||||
质量 |
资金使用合规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7 |
||
时效 |
实施进度:2020年内完成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7 |
||
成本 |
资金到位率:100%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7% |
7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诉讼费收入数量:3900万元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8 |
社会效益 |
通过办案补助经费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判案经费保障水平,改善了办案条件,提高了办案效率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提升了办案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服判息诉率≧9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8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闽高法〔2016〕262 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档案数字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思明法院需要对库存卷宗465584卷,完成全部数字化,目前已经完成283385卷,完成比为60.87%。因基数大,在全省各地市中完成比例较低,后期老旧档案数字化难度大,每页数字化单价将随之上涨。同时根据闽高法〔2016〕259 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预计每年将还有40000卷案件需要随案件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完成年度新收档案及积压档案整理、质检、数字化、装订等工作,保障档案安全入库。保证利用技术,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实行档案服务审判主线。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019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预算260万元,资金实际到资260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档案电子化费用177.15万元;2、档案整理服务33.85万元;3、档案随案生成49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闽高法〔2016〕262 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省法院档案数字化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法明传(2017)61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电子卷宗和数字档案系统部署和首批运行应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档案电子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出现超支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该专项资金按照序时进度使用,并无超支以及不合理不合规的使用项目资金,对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都验收完毕后支付相应款项。
(二)项目管理情况
完成新收档案数字化工作,同时对积压档案进行整理、质检、数字化、装订,保障档案安全入库。2020年度已完成电子化卷宗45285卷。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我院需要对库存卷宗465584卷,约4000万页,完成全部数字化,因基数大,后期老旧档案数字化难度大,每页数字化单价将随之上涨,我院在保障工作质量基础上,严格控制预算,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超支现象。
2、从产出性分析
年度外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量48627卷,完成45285卷,年度外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验收完成率93.13%,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验收合格率100%。
3、从效益性分析
档案电子化应用系统以提高法院档案的查全率、查准率、快速利用率为目的,将电子影像技术、海量存储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于档案管理,顺利解决档案查询速度、档案共享、人为销毁档案原件等问题,有效保障了档案利用的及时性。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在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工作上不断努力,但由于积压的老旧档案基数大,且数字化难度大,每页数字化单价也随之上涨,我院在全省各地市中完成比例较低。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档案数字化加工工作争取纳入法院目标管理,分步实施,逐步完成。院档案室应积极采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技术处理。
档案电子化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年度外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量45000份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3% |
3 |
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验收合格率100% |
3% |
3 |
||||
年度外包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验收完成率100% |
3% |
2 |
||||
质量 |
年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验收合格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7 |
||
时效 |
2020年内完成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7 |
||
成本 |
资金到位率:100%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7% |
7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变革了以往各庭分散作业、资源重复投入的传统模式,降低了成本、提升了质量与效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7 |
社会效益 |
有效保障档案利用及时性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提质增效,走出了一条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跨界合作的成功路径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档案利用对象满意度10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8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厦思法(2013)29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聘任制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闽高法[2011]87号《福建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试行)》、厦思法(2013)89号关于印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调对接中心的方案(试行)》的通知 ,依据相关法规、办法支付给陪审员、法官助理等的经费开支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更好的完成审判执行工作。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为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更好的完成审判执行工作,设立本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付陪审员、法官助理、调解员的工资。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预算金额为154.19万元,资金实际到资154.19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00.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辅助人员工作经费:154.19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思明区人民法院依照厦思法(2013)29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聘任制法官助理管理办法(试行)》、闽高法[2011]87号《福建省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试行)》、厦思法(2013)89号关于印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调对接中心的方案(试行)》的通知,全年项目资金支出未超过年初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辅助人员经费下达后,我院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项目实施小组,分工合作,责任到人,完成了人员的招聘及相应的安排了岗位。
(二)项目管理情况
辅助人员专项经费下达后,我院用于支付陪审员、法官助理工资,我院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得到了极大的改变,充实了人员力量,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更好的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该笔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年初预算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率达到100%使用,合理、合规的使用项目资金,并未有超支、随意开支等现象;
2、从产出性分析
2020年度我院陪审员人数达248人;法官助理人员达52人,各项支出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工资经费发放及时率100%,且无闲置浪费的情况发生。
3、从效益性分析
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及时处理相关案件确保审判工作顺利完成,进一步促进业务水平,提升业务能力,减少诉讼奔波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项目绩效未完成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我院辅助人员经费支付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不足之处。我院针对辅助人员的考核机制不够完善,人员管理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手段。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为了能最大限度发挥辅助人员的作用,我院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不断完善辅助人员的考核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使辅助人员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
辅助人员经费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陪审员人数:288人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3% |
2 |
法官助理人数:40人 |
3% |
3 |
||||
质量 |
工作经费发放及时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8% |
8 |
||
时效 |
发放辅助人员工作经费:按照规定,每月一次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8% |
8 |
||
成本 |
调解员处理案件发放标准300元/件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4% |
4 |
||
陪审员处理案件发放标准170元/半天 |
4% |
4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有超支、随意开支等现象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8 |
社会效益 |
有效保障了案件的及时处理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提高审判(执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更好的完成审判执行工作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9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的意见(试行)》,最高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进行推广,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工作开启了司法辅助事务市场化运作的全新模式,进一步了提高法院工作的计划性。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绩效目标设定:1、提升案件的送达效率和质量;2、提升调查和执行、保全的查控质量和效率;3、提升创新项目的实施效果和示范效应。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020年年度财政性预算资金499.87万元,资金实际到资499.87万元,资金实际到位率100.00%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鹭江公证处服务费499.87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关于开展“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的意见(试行)》,最高院、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进行推广,协同创新工作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出现超支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院与鹭江公证处共同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成立了由双方常务副职为总协调人的工作专班,并抽调双方精干力量组建了调解、送达、调查取证、保全执行、信息化及后勤保障5个工作小组,推动了审判工作提速提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
我院在改革创新道路上不断向前探索,通过与鹭江公证处共建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中心,引入公证力量多方位参与协助法院工作,开启了司法辅助事务市场化运作的全新模式,进一步了提高法院工作的计划性。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我院引入公证机构力量,通过资源重组聚焦审判执行主业,变革了以往各庭分散作业、资源重复投入的传统模式,降低了成本、提升了质量与效率。
2、从产出性分析
2020年度我院全年民商事案件送达数为35008件;全年案件调查数为4422件;全年执行查控和保全数为1366件;资金使用合规率达100%。
3、从效益性分析
实现了法院在调解、送达、调查取证、保全执行、集约查控等五大工作领域的全面提质增效,走出了一条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跨界合作的成功路径。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项目绩效未完成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引入公正机构协同创新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处于探索阶段,与公正机构的对接机制仍需要不断健全完善。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1、探索启用公证前置,实现案件多元化解。立足审判实践,创新社会治理,建立诉讼与公证合作方式,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多元途径、规范化解纠纷,切实推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向更深层次领域迈进,实现矛盾纠纷诉前调解。通过深度介入纠纷处理,帮助公证处找到矛盾高发点,调整公证文书范本,推进纠纷源头预防,全面提升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2、探索整合双方资源,聚焦审判执行主业。落实购买社会化服务理念,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引进公证处充沛的专业人力资源,实现法院审判辅助业务全方位外包。
协同创新经费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全年民商事案件送达数:15223件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3% |
3 |
全年民商事案件送达数:9867件 |
3% |
2 |
||||
全年执行查控和保全数:7055件 |
3% |
2 |
||||
质量 |
资金使用合规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7 |
||
时效 |
2020年内完成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7 |
||
成本 |
资金到位率:100%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7% |
7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变革了以往各庭分散作业、资源重复投入的传统模式,降低了成本、提升了质量与效率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7 |
社会效益 |
送达效率提升,送达100%完成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提质增效,走出了一条人民法院与公证机构跨界合作的成功路径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7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地处海西经济区的金融中心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中心。近年来,随着非法集资犯罪花样翻新,对法院审判人员的金融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思明区人民法院将莲前法庭打造成全省首个集中审理涉金融类纠纷、涉互联网类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庭。成立金融和互联网法庭,是思明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司法工作助力厦门地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促进推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打造成集中审理涉金融类纠纷、涉互联网类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专业法庭,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审判提高审执质效,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为促进厦门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020年年度财政性预算资金226.15万元,资金实际到资226.15万元,资金实际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金融中心场地费226.1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金融与互联网协处中心场地租金专项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出现超支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我院通过打造涉金融类纠纷、涉互联网类纠纷以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专业法庭,通过规模化、专业化审判提高审执质效,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为促进厦门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项目管理情况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智慧法院”建设,探索建立金融审判信息平台,研究建立以金融机构为当事人的民商事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反映金融机构涉诉信息。充分挖掘运用司法大数据,加强对金融案件的审判管理和分析研判,推进审判工作集约化、高效化、专业化。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金融与互联网协助处中心场地租金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出现超支的情况。
2、从产出性分析
2020年度,莲前法庭累计审结涉金融、涉互联网等多类型案件共3159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94.80件。
3、从效益性分析
专业法庭的成立推进了审判工作集约化、高效化、专业化,为促进厦门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项目绩效未完成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院借助潮汐审判管理法,实现了均衡结案和审判质效的双提升。随着非法集资犯罪花样翻新,对法院审判人员的金融专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与此同时,“智慧法院”建设仍需要不断升级完善。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智慧法院建设工作的通知>》法办[2019]243号,以智能化为重点,大力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全面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金融与互联网协处中心场地租金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莲前法庭累计审结涉金融、涉互联网等多类型案件数量3200件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7 |
质量 |
资金使用合规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8% |
8 |
||
时效 |
2020年全年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7 |
||
成本 |
金融中心场地费226.15万元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7% |
7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有超支、随意开支等现象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8 |
社会效益 |
推进了审判工作集约化、高效化、专业化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为促进厦门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9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思明区人民法院根据《财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础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财行[2010]430号,对已到期可进行报废的设备进行更换,按照实际更换数量采购办公设备。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预计采购电脑120台、打印机80台、传真一体机10台、复印机5台、办公家具及空调等设备采购,验收合格率达100%,保障办公正常使用。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020年年度财政性预算资金78.72万元,资金实际到资78.72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00.00%。
二)项目资金(主要是指财政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采购家具项目资金21.48万元;采购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57.24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思明区人民法院依照《财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础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财行[2010]430号,对法院已到报废年限的办公设备以及家具进行更换,全年项目资金支出未超过年初预算,采购过程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设备采购项目并无进行项目招投标,无调整情况,实施进度按照实际对办公设备的需求进行采买,对购买的办公设备经验收合格后,进行支付相应款项。
(二)项目管理情况
依据《财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础人民法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财行[2010]430号,对设备更换、采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设备采购安装后,技术人员需对设备进行检查,查看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后续出现质量问题等,供应商应对设备进行保修,保障设备能正常使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设备购置项目资金按照实际需求,将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并未出现超支的情况。
4、从产出性分析
2020年度采购电脑数量217台,打印机及复印件、传真一体机38台,空调32台,执法仪10台,办公家具6类,设备购买验收合格率100%。
5、从效益性分析
通过及时更新、更换办公设备,改善了工作环境,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依照文件规定范围内使用,并无超出范围内使用的情况,因此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并未发现问题。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无针对性改进意见及相关措施。
设备购置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电脑购买数量:120台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2% |
2 |
打印机购买数量:80台 |
2% |
1 |
||||
传真一体机购买数量:10台 |
2% |
1 |
||||
复印机购买数量:5台 |
2% |
1 |
||||
空调购买数量:29台 |
2% |
2 |
||||
执法仪数量:35个 |
2% |
1 |
||||
办公家具购买种类:4种 |
2% |
2 |
||||
质量 |
设备购买验收合格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6% |
6 |
||
时效 |
2020年12月前内完成办公设备采购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5% |
5 |
||
成本 |
设备购置款总投入≤120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5% |
5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更换到期且故障较多的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8 |
社会效益 |
有效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6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维修维护费用主要用于对内外网电脑、监控点、服务器等硬件系统的维护,对软件系统:执行插孔,司法管理、法庭刻录、电子签章、执行指挥、司法评估、文字纠错、文书上网等维护;审判大楼及三个法庭司法基地的日常维护,以保障软硬件正常使用,保障办公大楼及法庭正常工作。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对我院弱点设备及软硬件系统维保、门禁系统升级、审判大楼及三个法庭司法基地的日常维护,有效保障办公大楼及法庭正常工作。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020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预算159.84万元,资金实际到资159.84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00.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电梯维护费7.83万元,房屋(法庭、机房、厨房等)维修改造费用110.36万元,复印机维修费2.4万元,计算机维保费25.74万元,监控系统维修费用2.15万元,空调维修费11.3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我院建立健全了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法院基础设施维修维护项目建设资金实行项目单独核算管理,资金使用没有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思明区人民法院委托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思明区人民法院弱电设备及信息化维保驻点服务项目进行采购(项目编号:2019-ZS1165)的,根据采购结果,厦门拓思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期限为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执行,明确了法院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建设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了对法院基础设施维修的建设与考核工作,建立健全了法院基础设施维修项目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根据实际需求,严格控制预算,在资金的使用上,没有超支现象。同时严格按照政府统一采购的有关规定,采购价格合理。
2、从产出性分析
弱电设备及信息化维保驻点服务项目协议工期为期限为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期限为
3、从效益性分析
项目费用目的明确,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标准明确,每项要求按照协议执行,有效保障软硬件的正常使用,有效保障办公大楼及法庭正常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绩效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项目资金依照文件规定范围内使用,并无超出范围内使用的情况,因此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并未发现问题。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无针对性改进意见及相关措施。
维修维护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门禁信息系统升级服务协议工期20天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3% |
2 |
派驻专业维护人员4名 |
3% |
3 |
||||
按照合同在规定时限内排除故障(一级故障2小时内;二级故障4小时内;三级故障8小时内;四级故障12小时内) |
3% |
3 |
||||
维修、维护验收合格率100% |
3% |
3 |
||||
质量 |
维修、维护验收合格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6% |
6 |
||
时效 |
维护起始时间为2020年全年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6% |
6 |
||
成本 |
维护、维修费用总投入≤180万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6% |
6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有超支、随意开支等现象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8 |
社会效益 |
有效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有效保障软硬件的正常使用,有效保障办公大楼及法庭正常工作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9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费用主要用于支付思明区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大楼、莲前法庭、鼓浪屿法庭、滨海法庭所有建筑物室内外、顶楼天台、公共部分及大楼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保洁服务(包括垃圾收集与清运)、会务服务、安全保卫及消防、水电维修、绿化管理、设备维护、白蚁防治等,为思明区法院审判法庭及办公大楼、莲前法庭、鼓浪屿法庭、滨海法庭创造高压、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总建筑面积为23746平方米。审判法庭及办公大楼位于湖滨南路东段,审判法庭及办公大楼建筑面积为18372平方米,莲前法庭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按时支付办公大楼的物业、租赁、水电费用,有效保障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使用。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020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预算531.52万元,资金实际到位531.52万元,资金实际到位100.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合计全年物业、水电费用项目支出531.5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思明区人民法院对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制定了《思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考评实施办法》,物业管理服务供应商即厦门厦禾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所负责的服务事项均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考核(检查)制度等。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委托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思明区法院2018-2020年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350203]ZDL[GK]2018001)。中标单位为厦门厦禾物业管理公司,资质为物业管理企业一级资质,负责该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中标价格为11121595.92元,服务期限为3年。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服务合同执行,以及思明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考评细则,对物业管理工作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项目实际经费支出率100%,按照协议要求,每月按时支出物业管理费用。
4、从产出性分析
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工作内容:各楼层通道、门厅和楼梯台阶打扫及拖洗不少于2次/天,楼梯扶手不少于1次/天,楼道共用门、窗玻璃擦拭不少于1次/周等;物业管理保安安检员配备42人,派驻物业管理水电维修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
5、从效益性分析
项目费用目的明确,服务区域明确,服务范围以及服务标准明确,每项要求按照协议执行,改善办公环境,保障办公大楼正常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目标未完成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物业、水电费的年初预算和实际采购的情况不大相同,因项目预算为年初预算,实际维修维护等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衡量使用。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该专项中相关维护维修费用存在不确定性,无法按照年初预算来执行,但是资金使用过程必定是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只是相关费用无法精确预估,尽可能的考虑全面,减少预算差距。
物业、水电费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物业管理保洁服务工作按照协议:地面、门窗擦拭:1周1次;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4% |
4 |
物业管理保安安检员配备64人 |
4% |
3 |
||||
派驻物业管理水电维修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 |
4% |
4 |
||||
质量 |
物业服务满意率≥95%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6% |
6 |
||
时效 |
物业、水电费用支付频率每月1次 |
|
6% |
6 |
||
成本 |
物业、水电费≤532.6万元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6% |
6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有超支、随意开支等现象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8 |
社会效益 |
有效改善办公环境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4% |
4 |
||
有效保障办公大楼正常使用 |
4% |
4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有效保障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使用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9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依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历实施细则(试行)》闽高法办49号、《审判业务综合楼信息化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了信息化具体实施项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项目2020年预算220万,项目主要用于采购审判工作办公设备以及软件购置更新。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根据相关要求2020年12月前完成信息网络及软件更新,购置硬件设备4种,软件4种,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提高庭审的公开透明。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2020年度项目资金安排预算148.76万元,资金实际到资148.76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0.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购买审判工作硬件设备(监控、诉讼服务智慧办公硬件设备、智慧执行移动办公设备等)29.39万元;软件购置更新(被拘人信息平台、法务云盘、智慧办案、网络安全等)85.22万元,法庭办公场所智能化改造34.15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依据《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制定工作管理办法》、《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历实施细则(试行)》闽高法办49号、《审判业务综合楼信息化建设指南》,我院制定了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要按照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原则,保证项目资金全部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该专项达到招投标金额的项目全部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无调整情况;实际项目资金按照序时进度使用,并无超支以及不合理不合规的使用项目资金,对采购的设备以及软件更新购置经验收完毕后支付相应款项。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院维护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完成法院设备的资产管理,状态监控、设备配置、故障维护、设备维修、设备升级等工作。在进行设备维护期间,运维人员对设备维护需严格记录过程,将过程进行总结归档,作为运维的依据,我院根据运维人员的文档检查维护设备是否能正常使用,保证设备运行正常。
维护设备人员需对软、硬件设备定期维护,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购置硬件设备4种,软件5种,项目支出进度良好,项目资金无使用不合理,无超支等情况。软件升级以及设备采购的进度款及时下拨,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及庭审的公开透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项目绩效未完成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存在问题。
(二)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无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硬件设备购买种类4种(监控、公共区域储存空间、诉讼服务智慧办公硬件设备、智慧执行移动办公设备)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5% |
4 |
软件更新种类4种(智慧诉讼服务、智慧办公、智慧办案、网络安全) |
5% |
4 |
||||
质量 |
设备购置更新验收合格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7% |
7 |
||
时效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时间为2020年12月前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6% |
6 |
||
成本 |
软件购置投入总成本≤220万元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7% |
6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有超支、随意开支等现象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8 |
社会效益 |
审判执行工作效率明显提高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有效保障工作人员正常办公使用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7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实际宣传需要,刊登相关法律案件,举办综治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居民法律意识,设立本项目。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情况以及调整情况
绩效目标设定:完成媒体宣传,举办相关活动,提高人民法律意识。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审批情况、资金落实到位情况
项目资金预算金额为114万元,资金实际到资11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媒体宣传费用:113.88万元;心理咨询培训费:0.12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综治、宣传、人才普法关工委等项目资金按照实际需求,将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并未出现超支的情况。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健全、有效运行,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成效显著,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基础扎实,公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
(二)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普法宣传实施办法》规定,要以活动促行动,以创新求实效。要创普法宣传形式,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公益媒体普法作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面向基层群众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普法知识学习宣传浓厚氛围,努力让文本上的法律“活起来”“落下去”,让法律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真正走进群众生活,走进群众心中。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从经济性分析
该笔项目资金使用按照年初预算经费支出,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有超支、随意开支等现象;
2、从产出性分析
2020年度本院在媒体宣传版面数量为30版;进行法律理论实务研究3次;进行综治活动宣传4次;普法宣传覆盖率95%。
3、从效益性分析
通过媒体宣传、举办相关活动,普法宣传达到预期目标,居民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无项目绩效未完成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存在问题。
(三)针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无改进措施及相关建议。
综治、宣传、人才普法关工委等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自评评分表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指标说明 |
权重 |
得分 |
投入 |
项目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立项的规范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依据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衡量等,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评价要点: |
2% |
2 |
||
资金 |
资金到位率100% |
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资金落实情况对项目实施的总体保障程度。 |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
2% |
2 |
|
到位及时率100% |
及时到位资金与应到位资金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落实的及时性程度。 |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
2% |
2 |
||
过程 |
业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业务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达到项目质量要求而采取了必需的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质量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财务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项目实施单位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财务管理制度对资金规范、安全运行的保障情况。 |
评价要点: |
3% |
3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为保障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而采取了必要的监控措施,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 |
评价要点: |
4% |
4 |
||
产出 |
数量 |
媒体宣传版面 数量:30版 |
项目实施的实际产出数或产出比例,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数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3% |
3 |
法律理论实务研究次数:1次 |
3% |
3 |
||||
关工委小法官夏令营举办次数:1次 |
3% |
1 |
||||
综治活动宣传次数:1次 |
3% |
3 |
||||
质量 |
普法宣传覆盖率≥100% |
项目完成的质量达标情况,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6% |
5 |
||
时效 |
关工委小法官夏令营举办时间:2020年7月底前 |
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进行对比,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产出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6% |
6 |
||
成本 |
资金到位率:100% |
完成项目计划工作目标的实际节约成本与计划成本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的成本节约程度。 |
6% |
6 |
||
效益 |
经济效益 |
项目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并未有超支、随意开支等现象 |
项目实施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2016年以前(含2016年)的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2016年以后的项目原则上应与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表一致。 |
8% |
8 |
社会效益 |
居民法律意识有所提高 |
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生态效益 |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绿色法治屏障,守护绿水青山、留住蓝天白云,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
项目实施对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情况。 |
8% |
8 |
||
可持续影响 |
加强普法教育宣传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
项目后续运行及成效发挥的可持续发展情况。 |
8% |
8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8% |
8 |
|
自评得分 |
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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