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主要工作职责: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思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再审的案件、抗诉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政策及疑难问题,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本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织专业培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区党委考察干部人选;在审判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管理本院的司法行政事务;承办其他应由思明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思明区人民法院包括18个庭、室、处,其中:列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思明区人民法院 |
财政拨款 |
217 |
333(含非在编人员)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4年,部门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全面深化“审判创新年”活动,积极打造“五型”法院升级版,努力为“美丽厦门”战略实施和“幸福思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上述任务,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强化公平公信,提升保障成效。
(二)强化服务宗旨,践行群众路线。
(三)强化创新驱动,深化审判改革。
(四)强化学习教育,提升德能素质。
(五)强化科技兴院,促进司法公开。
四、2014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4年上年结转结余 261.35 万元,本年收入6526.04万元,本年支出6494.46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292.9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结余261.35万元,本年收入6526.04万元,本年支出6494.46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92.93万元。
(二)2014年基本支出4507.32万元,项目支出1987.14万元。
五、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6494.4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基本支出4507.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专项业务费1365.08万元。主要用于为完成审判任务所发生的办案差旅费、诉讼文书、表册材料及印刷费、公告费、鉴定费、押解执行费、邮电通信费及审判执行工作中装备及设备的维护改造等。
(三)发展经费622.06万元。主要用于智能化建设及办公设备添置更新,法庭建设。
六、“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83.23万元,同比下降(增长)11.8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7.18万元,主要用于1、为更好的了解、掌握加拿大在法院案件管理制度研究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我院1名干警随省院组织的培训团赴加拿大培训21天,培训费用5.69万元。2、应台湾法学交流研究协会的邀请,我院1名干警参加由市中院组织的考察团赴台湾学习台湾司法审判、实务运作、法官选用、培训、教育制度以及法庭志工、家事审判等制度,费用1.49万元。2014年本单位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与2013年相比,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32%,主要是:加拿大培训时间较长,费用较高。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9.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79.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89.5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2辆。与2013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4.53%,主要是:2014年比2013年多购置汽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12.35%,主要是:因班车取消,油耗降低。
(三)公务接待费7.02万元。主要用于外地法院、单位的学习、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32批次、接待总人数548人。与2013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72.97%,主要是:接待次数、人员大幅下降。
附件: 1. 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 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4.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