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思明区总工会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运方针,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三)根据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二、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属行政单位,不设机关处室,有1个预算单位,人员编制数4人,在职人数3人。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区工会主要任务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增强工会自身建设,深化服务体系。加强职工权益保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加强党的领导。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学促干,准确把握中国工会十八大提出的新使命新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牢工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督查实效。
深化党工共建。督促党员及时跟进试点社区近邻职工服务项目的成效,总结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方法。精准落实“双报到”,在“近邻·思明”引领下,持续推进“近邻之家”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强化思想引领。充分发挥劳模宣讲团和职工宣讲团作用,把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传达到基层一线,筑牢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线上线下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开展“庆五一”、“职工风采展”系列活动,精耕“工悦领读”等工会品牌,着力在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全员参与的职工文化。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组织职工建功立业
继续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以技术创新为导向,深入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发动更多高科技企业开展技术比武、岗位练兵活动,为数字经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挖掘更多优秀人才。深化“五小”创新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创新意识、提高职工创新能力。
突出劳模工匠示范引领作用。做好劳模、五一劳动奖、工人先锋号等先进的推荐评选、宣传工作,树立新时代劳动者建功立业的标杆旗帜。完善劳模服务体系,切实做好劳模管理服务。深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优化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管理服务机制。持续开展“劳模社区报到 共襄社会治理”活动,完善劳模志愿服务工作体系,调动劳模参与全区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劳模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用心做好维权服务,切实维护职工利益
竭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民主管理专题培训班,提高工会干部参与企事业民主管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举办思明区首届集体协商竞赛,推动集体协商工作提质扩面。
持续强化职工权益保障。聚焦职工在劳资纠纷、民事纠纷等方面的问题,线上线下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系列普法课程,提升职工维权意识。发挥好仲裁院工会调解站和观音山商务区园区枫桥“一体化维权”“一站式服务”基地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和女职工维权关爱月活动,维护好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大力开展服务帮扶工作。叫响做实“工会红·暖心间”、夏送清凉、金秋助学等主题关爱活动,深化工会“春风行动”,做好稳就业工作。继续组织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平安返厦”、一线职工疗休养活动,加大“暑托班”开办支持力度,办好环卫工人关爱月系列活动。加强工会系统东西部协作以及山海协作工作力度,发动基层工会积极开展消费帮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实效。
(四)突出抓好基层工作,促进工会规范建设
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加大工会组建力度,依托近邻职工服务项目,推动小微企业覆盖建会。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区域性行业性工业联合会建设,扩大组织覆盖。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共享职工之家”活动,授予一批市、区“模范职工之家”,进一步推进工会规范化建设。
建设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举办基层工会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开展全区工会干部“服务大比拼”活动,提升基层工会干部履职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工会干部队伍。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四下基层”活动,将“一对一”服务基层作为常态化工作抓好落实,深入基层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五)创新服务工作方式,深化工会改革创新
提升服务职工质效。加强12个职工服务站(中心)建设,6个职工加油站通过创新服务打造品牌、理清需求精准施策、扩展培训提高素质三个方面进行提升建设,为职工群众提供更精准更完善的服务。主动融入全区社会治理工作,在黄厝社区、东山、东坪山社区通过摸底调查形成精准服务清单,推进社区工会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和常态服务,助力“城中村”提升。扎实推进近邻职工服务项目,深度融合工会服务和社区服务,提升工会近邻服务圈,形成联系紧密的近邻职工群。
推动智慧平台升级。优化“思明工会e家”平台,加大基层工会入驻平台力度,提高会员缴费率,更好普惠全体会员;持续开展“思明工会e家”增效行动,创新工会多元化“互联网+”普惠服务,完成以扫码入会、网上建会、依法维权、困难帮扶、技能提升为重点的智慧服务应用,倍增服务能力和效果。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单位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2024年收入预算为253.612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1.8921万元,增长14.3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3.61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3.61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2024年支出预算为253.612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1.8921万元,增长14.38%,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3.612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89.5576万元,公用支出14.0545万元;
2.项目支出5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3.6121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1.8921万元,增长14.38%,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增加,退休劳模津补贴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22.6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50.0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劳模津补贴、生活补贴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5.8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公务员补贴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3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187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61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较2023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为0.00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此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28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或兄弟单位工会组织考察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无此项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工会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054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5955万元,降低4.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此项目的也应进行说明。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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