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以下简称“思明区总工会”)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工运方针,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根据基层工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思明区总工会部门属行政单位,不设机关处室,无下属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思明区总工会 |
财政拨款 |
4 |
4 |
|
|
|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思明区总工会部门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强化政治建设,着力服务职工群众,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更好地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努力开创新时代工会工作新局面。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坚守忠诚,宣传引领职工听党话跟党走。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讲、媒体宣传和各类主题活动,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企业、车间、班组,宣传到职工群众中;用新思想引领工会工作,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好、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工会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1+X”专项督查。
(二)立足建设,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建功立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做好省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深化“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拓展提升“劳模工作室”功能;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深化“名师带高徒”活动,广泛组织劳动模范、技能能手与普通工人结对帮带,实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计划,帮助农民工参加学历教育;深化劳动技能竞赛,表彰一批事迹突出的“金牌工人”和“最美劳动者”,积极开展各类技能大赛,提升社会影响力,广泛发动职工开展“五小”创新活动,推动发明创新成果展示、转让和转化。
(三)突出服务,更好地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攻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加大困难职工帮扶力度,做实困难职工档案,深化“四送温暖”活动;强化对特殊群体的服务,做好职工医疗互助、工会职工二次医保、大病补助、法律援助、一线职工疗休养、“平安返厦”、女职工关爱行动等工作;完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上线运行“思明工会e家”,推进“互联网+”工会普惠服务,整合资源手段,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职工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培训,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四)聚焦改革,不断推进工会系统创新发展。推进工会改革向纵深发展,做好教育系统工会及其他基层工会组织关系调整的工作衔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强化工会系统作风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始终保持同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工会干部联系基层“三项制度”,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推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和服务工作;加快补齐工会工作短板,强化工会阵地意识,对现有工作阵地加强管理和使用,增强公益性宣传和服务;不断夯实工会基层基础,落实“党建带工建,工建促党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强基层、补短板、增活力”行动,推动工作重心下沉、资源手段下移,加大重点领域建会、重点职工群体特别是农民工会员发展力度,着力扩大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有效覆盖。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部门2018年收入预算为239.6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56万元,增长12.4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39.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9.6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部门2018年支出预算为239.6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56万元,增长12.47%,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86.6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2.50万元,公用支出14.12万元;
2.项目支出53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9.62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6.56万元,增长12.47%,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有所增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67.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劳模津补贴。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四)行政单位医疗4.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4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保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部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或兄弟单位工会组织考察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1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45万元,增长11.4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部门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8年厦门市思明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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