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思明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2-02 08:00

  2021年思明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政法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单位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确保社会稳定,掌握和分析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暴恐工作;

  (三)检查政法单位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并持续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协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协调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

  (六)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

  (七)组织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单位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八)负责管理区海防办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新形势下海防和打击走私工作各项部署;

  (九)负责管理区法学会日常工作,促进法学研究及应用繁荣发展;

  (十)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促进会日常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十一)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十二)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三)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单位处级、科级干部;

  (十四)组织、推动政法委机关及政法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十五)及时向区委反映全区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委政法委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区委政法委

  机关

  12

  1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围绕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三再”活动。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推进作风建设,确保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认真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宗旨意识。注重发现和挖掘一批政法机关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文明执法典型,做到政治激励到位、履职保障到位、待遇落实到位、人文关怀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持续保持政法队伍的生机活力。

  二是围绕平安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三创工程”。坚持立足当前与久久为功相结合,以“三创工程”作为夯实平安建设的基石。全力抓好涉稳问题防范化解,守住稳定底线;健全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上防范不稳定问题的发生。筑牢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体系化提升治安防控处置能力,筑牢治安防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推进治保会、治安巡防队伍、平安志愿者、楼栋长等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激活基层力量;扎实推动“一标三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行动,补齐基础工作短板漏洞。

  三是围绕社会治理现代化,大力推进治理创新。锚定“社会治理现代化先行区”建设目标,努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推进“两中心一平台”建设。以区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为契机,扎实推进三级综治实体建设,使综治中心真正成为“治理枢纽”;进一步推进多元调处中心建设,构建多层级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体系,让基层成为化解矛盾“终点站”;初步建成区级社会治理协同平台,实现社会治理“智治”能力的新跃升。扎实开展校园、医院、商圈等一系列微治理,重点推进小区“微治理”,适时评选表彰一批平安小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商圈。

  四是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大力提升政法保障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助力我区实现“两个进位”贡献政法力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严厉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行为,护航营商环境。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依托厦门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CBD法务讲堂、法官巡讲等载体,为企业提供多样化法律服务。准确把握“十四五”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找准政法工作着力点,在社会治理、智慧政法、基层基础等方面超前谋划,提升新时代政法工作水平。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为220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44.83万元,下降27.68%,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7.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7.2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844.83万元,下降27.68%,主要是由于专项业务经费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主要是由于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62.29万元。主要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44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日常办公、会议、公务接待、宣传印刷、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492.1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工作、群防群治、专项保障金等专项业务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6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和医疗补助20.16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死亡抚恤支出60.93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0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安排0.6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思明创建、考察学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综治宣传、法学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7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经费支出的内控管理,同时公务接待团组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已改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委政法委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38万元,增长16.09%。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及职工医疗及养老保险经费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委政法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1年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覆盖预算资金2207.2万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919.88万元。

  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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