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思明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政法委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单位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二)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确保社会稳定,掌握和分析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暴恐工作;
(三)检查政法单位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措施,并持续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四)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协调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平安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协调推进社会治理领域改革;
(六)协调指导各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关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置重大突发性涉邪教事件;
(七)组织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指导、协调、推动政法单位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八)负责管理区海防办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新形势下海防和打击走私工作各项部署;
(九)负责管理区法学会日常工作,促进法学研究及应用繁荣发展;
(十)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促进会日常工作,弘扬见义勇为精神;
(十一)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十二)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十三)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单位处级、科级干部;
(十四)组织、推动政法委机关及政法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十五)及时向区委反映全区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完成区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委政法委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区委政法委 |
机关 |
12 |
10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政法综治系统将为在新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幸福思明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具体要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典范城区建设。坚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扎实推进区级政法系统机构改革、司法体制及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助力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新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对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提升执法司法服务质量,推动“产业、城市、社会”三大转型,服务保障我区总部经济和金融、商贸、旅游等“1+6”现代产业体系。
二是全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固化提升厦门会晤安保维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0周年大庆安保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制度,纵深推进综治平安基础性设施、平台、队伍、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完善综治信息平台、“雪亮工程”、网格化服务管理、“家住厦门”等与时俱进的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推广运用曾厝垵多元共治先进经验,健全人口、房屋、物品、信息等各要素的服务管理机制,力争挖掘打造一批具有思明特色的社会治理创新品牌。
三是全面深化最具安全感城区建设。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工作,强化政治担当,推动专项斗争工作取得更大更好成效。扭住综治领导责任这一龙头,进一步完善综治奖的考评奖惩机制,大力推进“五安工程”建设。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密防范打击各类渗透破坏活动,依法打击惩治黄赌毒、黑拐骗、新型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安全管理和风险隐患预测预警预防水平,深化道路交通亡人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提升“互联网+群防群治”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共建的活动热情,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打造最具安全感幸福城区。
四是全面推进政法综治系统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教育,确保政法队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坚决查处、着力纠正政法领域不廉、不公等问题,为美丽厦门、平安思明建设打造一支坚强有力的法治队伍。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委政法委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为3052.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02.11万元,下降1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052.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52.0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区委政法委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为3052.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02.11万元,下降1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663.83元,其中,人员支出598.37万元,公用支出65.46万元;
2.项目支出2388.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052.03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502.11万元,下降14%,主要是由于专项业务经费调整。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12.51万元。主要用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7.86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委日常办公、会议、公务接待、宣传印刷、办公用品采购等支出。
(三)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388.2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工作、群防群治、专项保障金等专项业务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42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和医疗补助20.88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行政单位离退休和死亡抚恤支出44.16万元,主要用于区委政法委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遗属困难生活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9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元,因公(国内)差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根据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平安思明创建考察学习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综治宣传、法学会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大经费支出的内控管理,同时公务接待团组减少。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车已改革。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7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区委政法委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63.8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71.19万元,增长12.01%。主要是由于人员增资及职工医疗及养老保险经费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委政法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委政法委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委政法委部门2020年开展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覆盖预算资金3052.03万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2388.2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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