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预算说明
时间:2024-01-31 17:20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做好全国、省、市、区级文明校园2022年度网络材料申报工作,强化日常创建动态管理。

  (二)做好2022年度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工作网络材料上报工作,以及实地测评、入户问卷调查备检工作。   

  (三)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培育工作。

  (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包括推荐评选新时代好少年、经典诵读、劳动美社会实践等。

  (五)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日常宣传工作,包括开设文明校园创建巡礼专栏、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宣传等。

  (六)进一步提升思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功能,发挥“治未病”功效。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为1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 建设中心

  8

  5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主要任务是:

  (一)加大统筹完善协同育人机制。组织召开全区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联席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强化协同育人。组织召开社区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站现场交流会,遴选一批区级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站,提高指导站建、管、用水平,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丰富的校外实践阵地。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秀案例宣传活动,引导各部门、各街道相互交流借鉴,共同提高。

  (二)持续深化道德教育引导。扎实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用活用好辖内红色文化旧(遗)址资源,广泛开展红色研学等各类实践活动。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重点组织好清明祭英烈、六一学习雷锋争当新时代好少年、七一“童心向党”歌咏活动、优秀童谣征集传唱和十一“向国旗敬礼”网上签名寄语等集中活动。扎实推进全区青少年普法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持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广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用好用活思明区经典诵读微网站。用好社区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站,常态化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对未成年人的吸引力。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培育选树新一批新时代好少年,组织“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会,教育引导青少年学习身边榜样,汲取榜样力量。

  (四)扎实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以各级文明校园测评体系为依据,加强文明校园动态管理,推动文明校园创建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推动《关于深化文明校园与文明社区联动的指导意见》落地见效,共同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活动项目,进一步实现“思政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

  (五)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建设,提高辅导站服务全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的能力。持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重点工作专项督查,联合开展“护苗”行动,推动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常态化制度化。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4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为214.7590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5.861万元,下降20.64%,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14.7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4.759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00万元;

  3.事业收入0.000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0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000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万元;

  7.其他收入0.0000万元;

  8.上年结转结余0.000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为214.759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5.861万元,下降20.6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78.75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0.8715万元,公用支出27.8875万元;

  2.项目支出36.0000万元;

  3.非财政拨款支出0.0000万元。

  (三)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2024年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759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55.861万元,下降20.64%,主要是由于人员减少和进一步厉行节约压缩项目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153.1400万元。主要用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36.0000万元。主要用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2.0400万元。主要用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7800万元。主要用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在职人员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1600万元。主要用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6300万元。主要用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不含市对区转移支付项目),比2023年预算数持平。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4年预算安排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核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取消相应支出。

  五、部分一级项目情况说明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经费”项目情况

  1.项目概述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向国旗敬礼、童心向党、中国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经典诵读、优秀童谣、家风家训、学习雷锋、文明小博客、网上祭英烈、冬夏令营、传统文化进校园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工作;用于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站、城市学校少年宫、少儿图书室、少儿阅览室、少儿活动室、绿色网吧、心理咨询室等“第二课堂“的建设管理;开展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网吧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的总结、宣传、推广、交流、培训、考察、课题调研经费。

  2.立项依据

  根据2024年区委宣传部主要工作任务,结合未成中心职责,按照往年工作经费实施情况,开展相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3.实施主体

  本项目由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组织实施。

  4.实施方案

  (1)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向国旗敬礼、童心向党、中国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经典诵读、优秀童谣、家风家训、学习雷锋、文明小博客、网上祭英烈、冬夏令营、传统文化进校园等主题活动;

  (2)组织、开展文明校园工作;用于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指导站、城市学校少年宫、少儿图书室、少儿阅览室、少儿活动室、绿色网吧、心理咨询室等“第二课堂“的建设管理;

  (3)开展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网吧和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4)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的总结、宣传、推广、交流、培训、考察、课题调研经费。

  5.实施周期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6.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拟安排该项目一般公共预算36万元,同时拟动用单位自有资金0万元。其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日常工作经费16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点经费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详见附表十一。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心2024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0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区对镇(街)转移支付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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