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1-31 17:41

 2019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2019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工作职责: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全国、省、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宗教场所的管理;依法依规加强对民间信仰场所的管理;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等相关工作;加强城市少数民族工作,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民族联谊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属于行政机关,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财政全额拨款

2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思明区民宗局主要任务是:(一)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学习制度,引导宗教界人士切实增强爱国爱教意识,自觉服从政府依法管理,自觉接受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爱国宗教团体的教务管理。(二)落实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排查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隐患,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协助查处宗教活动场所违建行为,继续推进消防设施改造,加强大型宗教活动安全指导,落实安全责任目标。(三)加强正面引导,发挥宗教积极作用。加强民间信仰联系点工作,指导各街道加强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管理。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195.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04万万元,增长47.4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9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9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9年支出预算为195.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04万元,增长47.4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87.2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1.21万元,公用支出6.01万元;

2.项目支出108.75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5.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增加63.04万元,增长47.42%,主要是由于增加宗教场所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经费。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78.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经费支出等。

(二)宗教事务108.75万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消防设施改造提升经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1.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1.0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8年预算基本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根据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3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宗教界交流交往及各地区同行、上级部门调研、考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7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实行公务统一派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出国(境)任务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全区预算安排1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该经费由全区在限额内统一按审批后的出国(境)任务进行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9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32万元,下降18.2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2019年申报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份,涉及财政资金195.97万元;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8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公开表

十一、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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