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思明区委统战部的主要职责是: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是思明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民主党派、无党派、新的社会阶层、海外统战、社区统战等工作;密切联系台湾民间社团及重点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等社会各界代表人士;加强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主管区台办、商会、侨联、民族宗教、海联会,联系指导黄埔同学会思明联络组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包括2个机关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
财政全额拨款 |
6 |
7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思明区委统战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工作,凝聚思想共识,共谋发展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战略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牢牢把握大团结大联合的主题,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统一,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为幸福思明建设凝聚最广泛的力量支持。
(二)拓宽渠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能
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协商民主各项制度。健全完善区委、区政府与民主党派协商议政会、区情通报会、征求意见会等民主机制;充分发挥智力荟萃优势,指导并支持民主党派做好课题调研和建言献策工作,提高协商民主水平;开展民主党派季度联席会,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密切区级党员领导与非中共代表人士的联系,切实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着力加强党内外共识。二是进一步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试点工作。以服务产业发展、服务新阶层人士成长为导向,以观音山商务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为抓手,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不断完善新的社会阶层统战工作网络,不断拓展统战工作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召开区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席会,共同研究制定党外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不断加强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使用力度。
(三)助力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社会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畅通政企沟通协商渠道;继续做好“税法知识竞赛”,将其打造为区工商联的品牌活动,引导企业用好税收政策;以2011——2016年思明民营经济发展状况为主题进行课题研究,认真总结梳理,提出今后发展思路,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二是持续精准扶贫,参与公益慈善。继续深化精准扶贫工作,根据德化县上岸村和漳平市南洋村特点,探讨帮扶方式,跟进帮扶项目进展情况;延续“温馨思明·情暖千家”爱心品牌,增强统一战线社会影响力。
(四)广泛联谊,继续争取港澳台海外人心
一是加强海联会自身建设,深化港澳海外工作。发挥海联会桥梁纽带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团体赴港澳台开展工作,广泛团结联系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落实好中央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广梧村街道侨联“以党建带侨建”的品牌,提升服务水平,增进了解和友谊;继续推进华侨银行侨批展厅和鼓浪屿侨联楼侨史展厅的建设。二是精心培育品牌,推动对台工作。积极推进两岸民间各领域交流合作,切实做好争取人心的工作,增进两岸同胞亲情和福祉;积极推动龙山文创园、北大创业训练营两岸青年创客空间争创国台办“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进一步培育“爱特众创空间”等一批多元、特色的青创示范基地;积极对接总部企业建设对台实习实训基地,吸引更多台湾青年来我区创业就业;继续深化两岸基层交流合作,引导和支持街道社区与台湾乡里对接,辖区姓氏宗亲、宗教等各类民间社团联系与互动。
(五)把握方向,创新推进民族宗教工作
一是加强民族宗教领域规范管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少数民族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管理;探索将基督教私设聚会点纳入管理的工作机制;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指导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办理建设项目报批手续,协助相关部门坚决制止宗教场所、民间信仰点的乱滥建行为。二是落实宗教领域维稳工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的规范管理;组织开展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负责人的法律知识教育;确保各种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有序进行;继续推进宗教活动场所消防设施改造提升以奖代补工作,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六)脚踏实地,着力提高统战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统战干部理论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大统战干部实践锻炼的力度,扩大统战干部的知识面,切实提高统战干部特别是基层统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统战工作水平。二是加强统战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影响和宣传效果,扩大统一战线的影响力;适时召开信息工作会议,通报信息工作,总结先进经验,引导党派之间互相学习经验,取长补短,提升报送信息质量;发挥党外人士的智力优势,把握当前社会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强化课题调研,提出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区委统战部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区委统战部2018年收入预算为386.2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3.2万元,下降14.0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6.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6.2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区委统战部2018年支出预算为386.2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3.2万元,下降14.06%,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5.5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8.77万元,公用支出16.79万元;
2.项目支出190.67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6.2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63.2万元,下降14.06%,主要是由于人员项目支出减少变化原因。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统战事务)176.0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等支出。
(二)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90.67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活动经费、统战各界人士联络交流经费、统战信息宣传与调研学习相关经费、海外联谊会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4.3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2.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17年支出预算持平。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区委统战部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2.94万元。台交会、海峡论坛、郑成功文化节、"9.8"贸洽会及平时接洽海内外客人和团队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增长276.92%,主要原因是举办海峡论坛、台交会、郑成功文化节、"9.8"贸洽会等及平时海内外客人的公务接待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支出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实行公务用车改革。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一预算,年初未列入部门预算,与上年支出预算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区委统战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7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64万元,下降25.1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区委统战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委统战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区委统战部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0.67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表:2018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预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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