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8-30 11:44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的,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是思明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民主党派、无党派、新的社会阶层、海外统战、社区统战等工作;

  (二)密切联系台湾民间社团及重点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与宗教界代表人士等社会各界代表人士;

  (三)加强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

  做好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主管区台办、商会、侨联、民族宗教、海联会,联系指导黄埔同学会思明联络组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包括2个机关科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

  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财政全额拨款

  6

  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主要任务是:一年来,思明区委统战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会议精神及党的十九大精神,凝聚思想共识,共谋发展力量,在筹备厦门会晤、迎接十九大召开和全面落实“十三五”规划等多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区委统筹协调。修订区级党员领导联系非中共代表人士制度,切实密切与党外人士的关系;出台《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思明区委、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思明区协商民主建设和宗教工作法治化。

  (二)提升协商民主水平。召开民主党派季度联席会,组织党外人士实地调研市、区重点项目及民生问题,考察地铁轨道1号线、北京大学青年创业训练营、协和双语学校等重点项目;牵头组织区委、区政府与民主党派协商议政会,结合区情开展课题调研,并从39个课题中选取8个议题参与协商议政;继续提升民主党派建言质量,根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7篇信息被中央统战部《零讯》、《每日汇报》采用,部分获国家领导批示,12篇信息被省委办公厅《八闽快讯》、《福建信息》采用。

  (三)拓宽新阶统战工作渠道。成立新阶人士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思明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实施意见》;成立观音山商务区新阶联谊会;建立线下“一鹭同心”驿站、线上“E鹭同心”社区,成立5个“自组织”,打造智慧公益平台,增强新阶人士凝聚力。

  (四)切实服务企业发展。搭建政企沟通平台,举办“民营企业共话税收”座谈会、落实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宣讲会和区非公企业税法知识竞赛,帮助企业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内容;积极发展光彩事业,引导2家企业分别与德化县上岸村、漳平市南洋村签订扶贫项目;连续10年举办思明统一战线“温馨思明·情暖千家”爱心年夜饭、爱心月饼进社区活动。

  (五)凝聚港澳台海外力量。持续拓展海外联谊工作,随市委统战部出访东南亚,与新侨、侨界新生代建立关系;举办思明区海外联谊会第三届第三次理事会,补充部分新侨及侨界新生代进入队伍;深化拓展侨文化品牌,持续推进《厦门侨批》《鼓浪屿侨史》编撰工作;持续推动侨批广场、侨批展览和鼓浪屿侨联楼提升改造工作;为华侨银行揭牌仪式提供侨批文化展示,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一行出席揭牌仪式并给予了充分肯定。开创对台交流工作新局面,积极打造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基地,协助北大青创营举办现代服务业创业特训班及海峡两岸现代服务业高峰论坛;落实台湾青年创业扶持资金;聘请台胞调解员参与涉台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台胞,调解纠纷。

  (六)共促社会和谐稳定。指导区佛协换届,排查非法宗教活动治理力度,协调解决闽南佛学院女众部校园环境信访等问题,劝导拆除违建,完成庆福寺等宗教场所消防设施改造。

  (七)引导统一战线各界护航金砖。组织动员党外人士开展志愿活动。引导“农工党思明讲堂”“前埔北社区致公学校”举办形式多样的讲座;楼宇侨联成立“鹭江侨联英语志愿服务队”;新阶人士开展高端智慧公益活动。全力配合维稳安保工作,实地进行渔船民安全稳定宣传教育;排查宗教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安全情况等。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中国共产党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65.30万元,本年支出363.96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5万元。

  (一)2017年收入365.3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86.50万元,减少19.15%。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64.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00万元。

  (二)2017年本年支出363.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52.19万元,下降12.5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91.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78.15万元,

  公用支出13.34万元。

  2.项目支出172.47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2.96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31.03万元,下降7.87%,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173.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7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控制日常公用支出。

  (二)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7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52万元,下降18.73%。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调整,减少项目相关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2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养老保险。2016年未单独列出此项,无法对比。

  (四)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4万元,减少1.4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公务员医疗补助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1万元,减少%1.1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持平。

  四、“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预算调整数3.50万元,支出决算3.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同比增长30.6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及公务接待费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4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出访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国,开展海外统战工作,加强与华侨华人及侨商社团的联系。2017年本单位参加市委统战部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00%,主要是2016年无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100.00%,主要是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派车。

  (三)公务接待费1.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海外华侨、公务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8批次、接待总人数79。与2016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5.96%,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和人数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4万元,比2016年增加1.31万元,增长10.89%,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部对7个项目,涉及金额220.30万元,开展了绩效管理工作。从管理情况来看,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执行预决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等制度规定,加强各项财务监管,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了财务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有效地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基本完成了本年度绩效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库存现金溢余、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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