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厦门市思明区台办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7-08-30 10:50
2016年度厦门市思明区台办部门决算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思明区财政局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的通知》,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各基层党委、区直有关部门和有关人民团体开展对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台资企业的纠纷和台商投诉工作;接待来信来访,帮助排忧解难,指导区台联会开展各项活动;联系台湾上层人士及其亲属,指导、管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对台湾人士的联络接待工作;加强对台宣传、教育的有关工作,负责各基层单位涉台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基层开展乡镇交流、乡镇对接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台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台办部门包括1个机关行政科室及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思明区委员会台湾工作办公室  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  3  3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我区秉承“两岸一家亲”理念,坚持在“务实有效、创新有为”上下功夫,多层面搭建两岸同胞交流互动、台湾青年创业合作融合平台,为台胞营造良好创业安居环境,建设两岸同胞和美“心家园”。4月,省委原常委、市委王蒙徽书记,市委洪碧玲副书记对我区有关《台湾青年在思明区创业就业现状及对策建议》调研信息先后作出重要批示。我区首创“o2o”模式的“思明台胞驿站”台胞联谊平台,于今年4月27日、5月27日被作为创新服务台胞经验做法刊登在国台办网站上分别进行宣传推广。国台办交流局黄文涛局长、中央办公厅政策研究室杨朝晖局长、省台办宋志强副主任等领导相继实地考察调研思明台胞驿站曾厝垵联谊点,充分肯定思明台胞驿站形式创新、凝聚人心、促进融合的运行成效。市委洪碧玲副书记等领导分别考察调研我区台湾青创基地建设和思明台胞驿站联谊平台运行情况,给予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工作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创新有为,扎实推进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扶持工作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开拓创新、主动作为,积极实施“1234”项目(即:成立“一个中心”;出台“两个政策”;建立“三个基地”;健全“四种机制”),积极推动吸引和扶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打造“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团辅导、台胞受益”的思明模式。
   1.成立“一个中心”:创新思维,指导社会组织成立“台湾青年创业辅导中心”,为辖区台湾青年创客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创业基地培育、创业项目推介、创业沙龙、创业导师推荐等贴心服务,实现台湾青年创业“一站式·一条龙”综合辅导,解决台湾青年来思明创就业“第一公里”问题。
   2.出台“两个政策”:去年5月,我区率先出台了《思明区引进和扶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暂行办法》,重点对辖区纳税企业中的台湾创业就业青年给予办公场所、租房补贴,给聘请台湾青年的企业社保补贴。
   3.建立“三个基地”:一是设立北大创业训练营厦门两岸青年众创空间,二是确定两个区级台湾青年就业创业基地。
   4.健全“四种机制”:一是健全领导机制,二是加强协调机制,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四是建立激励机制。
   (二)拓展多种渠道,扎实开展两岸多领域交流交往
   一是举办大型交流活动。协助做好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接待,牵头负责两岸企业家峰会年会期间原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夫人、台湾地区原副领导人萧万长夫人及两岸企业家峰会台湾方面的理事长詹火生等重要贵宾接待工作,包括制订参访行程和接待方案报批,做好协调对接,全程陪同、周到服务、并做好宣传推介和产业对接工作。加强与台湾重点知名人士的交流,增进认同,推动更深一步的合作。举办国台办2016年对台交流重点项目——第三届海峡两岸大学生创意文化节,邀请来自台湾的台湾文创发展基金会等5个社团、台湾艺术大学等7所高校、文创专家学者250余人,学生1000余名参会,共同围绕两岸大学生文化创意设计实践合作等方面开展零距离“碰撞”,增进两岸文创合作,促进两岸青年交流发展。举办“成功海丝·航渡台湾”为主题第八届郑成功文化节,凝聚两岸郑氏宗亲、民间社团等社会各界人士300余人聚首厦门,共同举办郑成功颂典祀宴礼、祭祀典礼及祀宴、两岸青年文创交流暨文创作品展示会、郑成功海商航路文化展等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增进两岸同胞共识。举办“中华情·中国梦”中秋展演系列活动,邀请来自台湾中华书法教育学会、中华艺术文创协会、亮咏书道会等社团负责人及书画家共计30多人参会,活动设立了台港澳书画作品展区,展出台湾22个县区和港澳地区的代表性书画家的“情系中国梦”主题书画作品共计250幅;设立台湾青少年书画作品展区,展出台湾22个市县青少年优秀书画作品共计200件,进一步弘扬中华文化,促进两岸文艺界专家的深入交流。二是开展基层对接交流活动。由莲前街道组团赴台中、台北等地与基层村里交流,组织区民政、街道等相关人员随市台办组团赴金门交流考察,与金门烈屿乡开展社区对接交流活动,拜访当地社团,学习借鉴金门社区营造工作经验。海峡论坛期间,邀请80名台中、南投、金门等台湾县市基层里长、社团负责人参加海峡论坛社区治理专题活动,组织台湾嘉宾参访嘉莲友邻中心、前埔北等社区治理示范点,促进两岸基层组织互访交流。协调区民政局、莲前街道、滨海街道一起接待金门县村里长联谊会陈文顾总会长率队村里长参访团一行28人,陪同参观前埔南和曾厝垵文创村,交流探讨共同打造“多元融合·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模式。积极通过互访交流加深了解,推动两岸社区结对共建。目前我区共有中华街道镇海社区、霞溪社区;莲前街道前埔北等3个社区分别与台北市文山区忠顺里、金门县金城镇南门里、台北市中山区剑潭里结对共建;莲前街道、滨海街道5个社区与金门烈屿乡5个村已经达成“点对点”结对意向。此外,厦港街道沙坡尾、蜂巢山、下沃、巡司顶4个社区也分别与台南永华里、文南里形成具体结对意向和具体合作方案。三是举办四场青少年系列活动。举办“相聚厦门·两岸小学生闽南文化寻根交流营”、“中华颂·两岸情2016海峡两岸青少年经典诵读邀请赛”和“'快乐斗阵行·创意无极限'思明区两岸青少年闽南文化创意DIY体验营”等3场夏令营活动,组织共计300多名两岸青少年欢聚一堂,寻访老厦门街巷,走进闽南传统作坊和创意画室,体验和传承闽南文化,感受老厦门城市记忆,表达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热爱,传递友情无价。我区教育部门组织学生赴台参加第七届海峡两岸少儿美术大展,组织何厝小学师生一行25人赴金门参加迎城隍“浯岛宗教文化观光季”活动等,加强两岸青少年文化交流。四是支持两岸民间社团交流活动。编印《思明区民间社团涉台交流交往宣传册》,安排专项经费支持辖区民间社团通过“走出去、请进来”方式加强两岸民间基层民众的交流联谊,2016年,辖区厦门六桂宗亲会、黄氏宗亲会、厦门城隍庙、朝宗宫等14个民间社团组织20团497人次赴台考察交流,邀请来自台中、台南、金门等台湾等地乡亲57团1259人次来厦省亲、谒祖、交流等,两岸同胞结下深厚的友谊。中华街道联合厦门城城隍庙举办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来自台南全邑县城隍庙信众20余人来厦参会,共同开展两岸城隍夜巡厦门古城活动,促进两岸民俗文化的认同。梧村街道举办“厦金社区文体交流周”,邀请金门篮球队、羽毛球队及民俗表演队来厦参会,加强厦金文体交流合作,促进基层民间文化交流热络、社会影响力广泛。指导民间社团江夏堂举办黄氏宗亲会中秋联谊活动,来自台湾台中、台南等地区和大陆广东等地500余宗亲相聚一堂,共祭先祖、联络宗亲情谊。指导六桂堂邀请台南六桂宗亲会组团来厦中秋联谊,再叙情谊。
   (三)强化服务联谊,进一步推动两岸同胞融合
   1.完善“思明台胞驿站”运行机制:一是强化专业服务,二是健全涉台服务网络建设,三是圆满完成区台胞金胞台属联谊会换届工作。
   2.打造两岸同胞融合平台:一是创新台胞联谊平台,二是推动台湾社团参与社区治理工作,三是引导台胞参与社区公益活动中。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年初结转结余86.83万元,本年收入309.59万元,本年支出358.49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93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309.5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   59.75万元,增长23.9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96.8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12.77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358.4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92.32万元,增长115.7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01.0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7.61万元,公用支出3.44万元。
   2.项目支出257.4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72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79.55万元,增长108.05%,具体情况如下:
   (一)行政运行85.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1.52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二) 台湾事务227.4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53.48万元,增长207.41%。主要原因是:新增对台专项任务。
   (三)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0.8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76万元,下降47.50%。主要原因是:购置设备支出减少。
   (四)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4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67%。
   (五)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4.2万元,去年无此项目科目。
   (六)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0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54万元,下降20.53%。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比例下降。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1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61%。主要原因是:医保缴费比例下降。
   (八)其他支出4.4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4万元,增长63.27%。主要原因是完成新增的对台专项任务。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七、“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调整预算10.73万元,支出决算10.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6.0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6.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赴台交流考察。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5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5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39.63 %,主要原因是:加强两岸交流和随上级部门赴台开展新增的专项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5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20.27 %,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和公车改革。
   (三)公务接待费4.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洽台湾团队参加海峡论坛、投洽会和郑成功文化节,接洽台胞前来我区参观考察、洽谈投资、文化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23批次、接待总人数415人。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6.73%,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万元,比2015年减少2.28万元,下降39.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1人,人员办公经费、工会福利费等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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